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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和爹爹说不定还好好的活着,兄长也会有更好的前程……
“朗儿让一下!”耳边传来了简嘉的声音,秦朗抬头一看,就见简嘉艰难地拖着一张宽大的桌子挪进了门,她身后背着一个大包裹,“来,来,让一让啊~”
窗台下窄小的案桌变成了散发着樟木清香的大书桌,光洁的桌面质地温润又平整。稳当的书桌放置在泥土地面上不摇不晃,即便秦朗用力按压也不会翻倒。简嘉将小案桌上的所有东西都放回到书桌上,在秦朗目瞪口呆的眼神中,她解开了背后的大包裹:“朗儿来,姐姐送你一些东西。”
包裹中的物件本是原主送给许灵生的,许灵生是读书人,因而这其中有很多东西秦朗能用,就比如这一方天青色的砚台和与砚台搭配使用的散发着松香的墨块,还比如这一叠洁白如锦缎的宣纸,再比如这一套做工精良的狼毫笔……这些东西,如今都属于秦朗了。
秦朗晕乎乎地站在桌子旁,呆呆地看着简嘉从包裹中掏出一条毡袜。
简嘉三两下绞了毡袜前端碍事的部分,只留了后方圆筒形的部分。展开这个圆筒,露出内里白色的绒毛,半只毡袜就成了一块近乎方形的绒毛垫。
简嘉将绒毛垫铺在了方凳上,又细心地用上面自带的两根袋子系在了方凳腿上。布置好秦朗的书桌后,她一把推开了面向西方的大窗户。
清新的风带着阳光的气息从窗口吹入屋中,阴暗的屋子里苦涩的药味被冲散了许多。简嘉慢悠悠地将包裹重新包好,感受着微风拂面的同时也不忘提醒秦朗:“朗儿记得,以后不要在光线太暗或者太亮的地方读书练字,这样对眼睛不好。看书练字的时间也不宜过长,要劳逸结合,感觉到疲惫了就休息休息。”
说罢她低头对着秦朗灿烂一笑:“我们朗儿这么聪慧认真,将来说不定能成为状元郎呢!”
秦朗的瞳孔猛地放大了,清澈的瞳孔中清楚地倒映着简嘉的面容。简嘉笃定的声音回荡在他耳边,记忆中小伙伴那低沉又重复的声音被“状元郎”三个字盖过。
秦朗的眼底慢慢地出现了两团亮光,他嘴唇翕动,颤抖的双手缓慢又坚定地握紧。
作者有话说:
嘉嘉:读书这事上面我已经卷不动了,换个人卷一卷。
朗儿:姐姐不但没阻止我读书,还说我以后会成为状元郎!【握拳】
第11章第十一章
◎死不瞑目的鸡◎
五月是麦子收获的季节,山中的野鸡哪怕在田里捡漏都能吃得肥肥胖胖。不出所料,秦易在农户家麦田旁设置的陷阱又捕获了几只野鸡。野鸡性子烈,无法带回家饲养,他需要尽快去镇上卖掉它们。
将捕获来的野鸡捆了翅膀和双腿塞在了篓子里,只有一只不小心夹断了脖子的野鸡被秦易放在了外面。已经死去的野鸡卖不上价钱,不如给家里人加餐。
要卖鸡,就得先回家骑马。要不然凭着这双腿,等走到镇上得一个时辰了。
秦易提着断了脖子的鸡走进了家门,一进门一股灰尘劈头盖脸笼罩而来。灰尘中简嘉头戴方巾口鼻上系着帕子,她手里提着一根大扫把,正将院落中的枯枝烂叶扫在一处。
原本杂乱的院落已经收拾出大半,院子中央被杂物遮掩的水井也露出了老旧的辘轳。
秦易突然想起了前些年的事,那时候爹娘尚在,朗儿正在蹒跚学步。每当自己满头大汗疯跑回家时,娘亲就会走到井边摇起辘轳。家里的辘轳有些年份了,有时候麻绳会卡着边缘动弹不得,那时候不用娘亲招呼,爹爹就会快步赶来接过摇手。
过去的记忆像是斑驳的水墨画突然涌上了心头,秦易已经不记得那时围着爹娘的自己在兴致勃勃说什么话了,只记得水井中的瓜果又凉又甜。
秦家院子中的杂物看着多,其实收拾起来还行。将横在最上面的几根朽木锯开之后,剩下的东东西就好收拾了。枯枝碎叶灰尘大,清扫时扬起的灰尘糊了简嘉一头一脸。不过功夫不负苦心人,在她的努力之下,垃圾们逐渐聚拢。
就在简嘉埋头清扫时,眼角的余光中出现了一双黑色的鞋子。下一刻她手中的扫帚被秦易拿走了,秦易熟练地接手了她未完成的工作,忙碌之余还不忘告诉简嘉:“一会儿我要去镇上卖猎物,可能会晚一点回来。厨房里面有一只鸡,你要是会处理,就先处理了,等我回来再做饭。如果不会就先放着。”
顿了顿之后,秦猎户像是安抚简嘉情绪一样补充道:“你放心,今天中午不做烤鸡。”
不说这话也就罢了,一说这话,简嘉立刻想起了被黑暗料理支配的恐惧。秦易是黑暗料理界的种子选手,她有预感,今天中午如果还是他出手,一定会带给自己更加猛烈的惊吓。
不过听说秦易要去镇上,简嘉倒是希望他能带些东西回来。思考一阵后,她斟酌道:“能带一些调料回来吗?比如糖、醋、胡椒、辣椒、生姜之类。对了,买些当季的菜种子回来吧?还有,家里的粮食也不多了。”
幸亏《田园娇宠》是一本架空小说,简嘉还能在这里找到她熟悉的调味料。如果真是她知晓的古代社会,可能有不少调料和食材还没传入。
可能因为小时候的遭遇和后来的职业习惯,简嘉有小小的囤积症。她会在家中存储粮食蔬菜和调味料,以便她随时取用。存储的东西还未见底时,她就会提前补货。
秦家的调味料只有最简单的油盐,厨房中的米缸中只剩下了不多的面粉,屋子西侧的蔬菜更是狂野生长大多老去……排查了秦家的库存之后,简嘉就知道接下来自己的任务还挺重,不过这些事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好的,先让秦易把能买的东西带回来再说。
秦易扫地的动作没停,只是微微颔首。他的反应太平淡,简嘉根本没注意到,当她抬头看时,只见秦易面色未变地保持着扫地的动作。简嘉愣了一下,难道是自己的要求过分了?
再细细一想,简嘉恍然大悟,她提的要求还真是过分了。秦猎户为了凑齐十五两彩礼变卖了家产,如今手里怕是没什么钱了。虽然她想要的只是最基本的东西,可秦易不一定能拿出钱来。
简嘉侧过头稍稍思考了片刻,随后快步进了自己的房间。再出来时,她手中提着一个小小的荷包,花里胡哨的荷包俨然是昨日从包裹中滚出来的那个,只不过戏水的鸳鸯下方,那个“许”字已经不翼而飞。
荷包中装着两百个铜板,这是从何小红给的铜板串上撸下来的。
大景的货币有四种,依次是黄金、白银、铜板、小钱。最值钱的是黄金,一两金等于十两白银,一两白银可以换一千枚铜板,一枚铜板等价于十个小钱。
这年头,两个小钱就可以买一斤谷子,一个铜板可以买接近三斤的米或者六个脸大的烧饼。因此荷包中装的两百个铜板,可以购买好些东西。
简嘉很有自觉,住在秦家屋檐下,就得有共同进退的决心。拿钱给秦易买东西,一来可以表达自己的态度,二来也能让自己住得更加舒心一些。
秦易看着手里的荷包,深褐色的瞳孔中终于出现了情绪波动,他修长的眉毛微微皱起:“这是做什么?”
简嘉站直身体笑道:“买东西的钱啊,是我要的东西,自然我出钱。”
秦易将荷包丢回到简嘉手里,偏过身淡淡道:“不需要,我有钱。”
这下轮到简嘉摸不着头脑了,她瞅着秦易的背影撇了撇嘴。真是的,端什么端,她最讨厌秦易这种人,长得这么帅却成天面无表情,每次说话都像要了他的老命一样几个字几个字往外头蹦。多给点表情和话语会死吗?作为共同进步的室友,和谐友好的交流难道会要他命吗?
见秦易态度坚决,简嘉也不再坚持了。以后用钱的日子多了去了,留点压箱底的钱总是好的。
秦易动作迅速,没一会儿他就将院子中堆积的垃圾运到了屋外,有他相助,简嘉的压力小了不少。听着马蹄声远去的声音,简嘉缓步走到了厨房中。
厨房的地上躺着一只被放了血的野鸡,可能鸡死的时间有点长了,简嘉看到它时,它的脖颈和双腿僵硬地绷成了长条,看起来有些死不瞑目。
亲和爹爹说不定还好好的活着,兄长也会有更好的前程……
“朗儿让一下!”耳边传来了简嘉的声音,秦朗抬头一看,就见简嘉艰难地拖着一张宽大的桌子挪进了门,她身后背着一个大包裹,“来,来,让一让啊~”
窗台下窄小的案桌变成了散发着樟木清香的大书桌,光洁的桌面质地温润又平整。稳当的书桌放置在泥土地面上不摇不晃,即便秦朗用力按压也不会翻倒。简嘉将小案桌上的所有东西都放回到书桌上,在秦朗目瞪口呆的眼神中,她解开了背后的大包裹:“朗儿来,姐姐送你一些东西。”
包裹中的物件本是原主送给许灵生的,许灵生是读书人,因而这其中有很多东西秦朗能用,就比如这一方天青色的砚台和与砚台搭配使用的散发着松香的墨块,还比如这一叠洁白如锦缎的宣纸,再比如这一套做工精良的狼毫笔……这些东西,如今都属于秦朗了。
秦朗晕乎乎地站在桌子旁,呆呆地看着简嘉从包裹中掏出一条毡袜。
简嘉三两下绞了毡袜前端碍事的部分,只留了后方圆筒形的部分。展开这个圆筒,露出内里白色的绒毛,半只毡袜就成了一块近乎方形的绒毛垫。
简嘉将绒毛垫铺在了方凳上,又细心地用上面自带的两根袋子系在了方凳腿上。布置好秦朗的书桌后,她一把推开了面向西方的大窗户。
清新的风带着阳光的气息从窗口吹入屋中,阴暗的屋子里苦涩的药味被冲散了许多。简嘉慢悠悠地将包裹重新包好,感受着微风拂面的同时也不忘提醒秦朗:“朗儿记得,以后不要在光线太暗或者太亮的地方读书练字,这样对眼睛不好。看书练字的时间也不宜过长,要劳逸结合,感觉到疲惫了就休息休息。”
说罢她低头对着秦朗灿烂一笑:“我们朗儿这么聪慧认真,将来说不定能成为状元郎呢!”
秦朗的瞳孔猛地放大了,清澈的瞳孔中清楚地倒映着简嘉的面容。简嘉笃定的声音回荡在他耳边,记忆中小伙伴那低沉又重复的声音被“状元郎”三个字盖过。
秦朗的眼底慢慢地出现了两团亮光,他嘴唇翕动,颤抖的双手缓慢又坚定地握紧。
作者有话说:
嘉嘉:读书这事上面我已经卷不动了,换个人卷一卷。
朗儿:姐姐不但没阻止我读书,还说我以后会成为状元郎!【握拳】
第11章第十一章
◎死不瞑目的鸡◎
五月是麦子收获的季节,山中的野鸡哪怕在田里捡漏都能吃得肥肥胖胖。不出所料,秦易在农户家麦田旁设置的陷阱又捕获了几只野鸡。野鸡性子烈,无法带回家饲养,他需要尽快去镇上卖掉它们。
将捕获来的野鸡捆了翅膀和双腿塞在了篓子里,只有一只不小心夹断了脖子的野鸡被秦易放在了外面。已经死去的野鸡卖不上价钱,不如给家里人加餐。
要卖鸡,就得先回家骑马。要不然凭着这双腿,等走到镇上得一个时辰了。
秦易提着断了脖子的鸡走进了家门,一进门一股灰尘劈头盖脸笼罩而来。灰尘中简嘉头戴方巾口鼻上系着帕子,她手里提着一根大扫把,正将院落中的枯枝烂叶扫在一处。
原本杂乱的院落已经收拾出大半,院子中央被杂物遮掩的水井也露出了老旧的辘轳。
秦易突然想起了前些年的事,那时候爹娘尚在,朗儿正在蹒跚学步。每当自己满头大汗疯跑回家时,娘亲就会走到井边摇起辘轳。家里的辘轳有些年份了,有时候麻绳会卡着边缘动弹不得,那时候不用娘亲招呼,爹爹就会快步赶来接过摇手。
过去的记忆像是斑驳的水墨画突然涌上了心头,秦易已经不记得那时围着爹娘的自己在兴致勃勃说什么话了,只记得水井中的瓜果又凉又甜。
秦家院子中的杂物看着多,其实收拾起来还行。将横在最上面的几根朽木锯开之后,剩下的东东西就好收拾了。枯枝碎叶灰尘大,清扫时扬起的灰尘糊了简嘉一头一脸。不过功夫不负苦心人,在她的努力之下,垃圾们逐渐聚拢。
就在简嘉埋头清扫时,眼角的余光中出现了一双黑色的鞋子。下一刻她手中的扫帚被秦易拿走了,秦易熟练地接手了她未完成的工作,忙碌之余还不忘告诉简嘉:“一会儿我要去镇上卖猎物,可能会晚一点回来。厨房里面有一只鸡,你要是会处理,就先处理了,等我回来再做饭。如果不会就先放着。”
顿了顿之后,秦猎户像是安抚简嘉情绪一样补充道:“你放心,今天中午不做烤鸡。”
不说这话也就罢了,一说这话,简嘉立刻想起了被黑暗料理支配的恐惧。秦易是黑暗料理界的种子选手,她有预感,今天中午如果还是他出手,一定会带给自己更加猛烈的惊吓。
不过听说秦易要去镇上,简嘉倒是希望他能带些东西回来。思考一阵后,她斟酌道:“能带一些调料回来吗?比如糖、醋、胡椒、辣椒、生姜之类。对了,买些当季的菜种子回来吧?还有,家里的粮食也不多了。”
幸亏《田园娇宠》是一本架空小说,简嘉还能在这里找到她熟悉的调味料。如果真是她知晓的古代社会,可能有不少调料和食材还没传入。
可能因为小时候的遭遇和后来的职业习惯,简嘉有小小的囤积症。她会在家中存储粮食蔬菜和调味料,以便她随时取用。存储的东西还未见底时,她就会提前补货。
秦家的调味料只有最简单的油盐,厨房中的米缸中只剩下了不多的面粉,屋子西侧的蔬菜更是狂野生长大多老去……排查了秦家的库存之后,简嘉就知道接下来自己的任务还挺重,不过这些事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好的,先让秦易把能买的东西带回来再说。
秦易扫地的动作没停,只是微微颔首。他的反应太平淡,简嘉根本没注意到,当她抬头看时,只见秦易面色未变地保持着扫地的动作。简嘉愣了一下,难道是自己的要求过分了?
再细细一想,简嘉恍然大悟,她提的要求还真是过分了。秦猎户为了凑齐十五两彩礼变卖了家产,如今手里怕是没什么钱了。虽然她想要的只是最基本的东西,可秦易不一定能拿出钱来。
简嘉侧过头稍稍思考了片刻,随后快步进了自己的房间。再出来时,她手中提着一个小小的荷包,花里胡哨的荷包俨然是昨日从包裹中滚出来的那个,只不过戏水的鸳鸯下方,那个“许”字已经不翼而飞。
荷包中装着两百个铜板,这是从何小红给的铜板串上撸下来的。
大景的货币有四种,依次是黄金、白银、铜板、小钱。最值钱的是黄金,一两金等于十两白银,一两白银可以换一千枚铜板,一枚铜板等价于十个小钱。
这年头,两个小钱就可以买一斤谷子,一个铜板可以买接近三斤的米或者六个脸大的烧饼。因此荷包中装的两百个铜板,可以购买好些东西。
简嘉很有自觉,住在秦家屋檐下,就得有共同进退的决心。拿钱给秦易买东西,一来可以表达自己的态度,二来也能让自己住得更加舒心一些。
秦易看着手里的荷包,深褐色的瞳孔中终于出现了情绪波动,他修长的眉毛微微皱起:“这是做什么?”
简嘉站直身体笑道:“买东西的钱啊,是我要的东西,自然我出钱。”
秦易将荷包丢回到简嘉手里,偏过身淡淡道:“不需要,我有钱。”
这下轮到简嘉摸不着头脑了,她瞅着秦易的背影撇了撇嘴。真是的,端什么端,她最讨厌秦易这种人,长得这么帅却成天面无表情,每次说话都像要了他的老命一样几个字几个字往外头蹦。多给点表情和话语会死吗?作为共同进步的室友,和谐友好的交流难道会要他命吗?
见秦易态度坚决,简嘉也不再坚持了。以后用钱的日子多了去了,留点压箱底的钱总是好的。
秦易动作迅速,没一会儿他就将院子中堆积的垃圾运到了屋外,有他相助,简嘉的压力小了不少。听着马蹄声远去的声音,简嘉缓步走到了厨房中。
厨房的地上躺着一只被放了血的野鸡,可能鸡死的时间有点长了,简嘉看到它时,它的脖颈和双腿僵硬地绷成了长条,看起来有些死不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