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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乳头,还抽空在美人娇嫩的肌肤上烙下好几个吻痕。
孟居本来是打算彻底给这小痴子破瓜,不知道为何到底那晚没有让小美人见血,只是用大肉棒蹭破了小美人娇嫩的大腿内侧和粉嫩嫩的臀瓣,再将热烫的精液射到小美人娇嫩的身体上。
孟居穿好衣服要走的时候,站直了微微侧头,恰如其分地露出他十分俊朗的侧脸,本该动人心魄的,他像过去一般轻柔地说话,声音又动听,“我要订婚了,跟舒家的小姑娘。”孟居掀起眸,继续说:“信儿你不是最喜欢我的吗?一定会为我高兴的,对吗?”
孟居低头欣赏了一下小美人伤心的可人怜模样,整理了下领口,头也不回地走了。
“为什么?”当他要踏出门口时,那个小痴子终于敢开口了,那声音永远是细细小小的,一定也是掉了很多的泪,从小到大都是个没骨气的怂包,空长了一副漂亮的皮子。他其实也没什么特别好的,孟居这样想,漂亮的玩意到处都有,比他更漂亮更乖巧的也不是没有,这样一想果然轻松许多。他最后一次对芳信笑着,“我那些喜欢的人中可以说最喜欢她了,所以才会跟她订婚。”
后面便一点声音也没有了,连哭泣声也听不见了,孟居闭上了嘴,推门走出去。过了很久很久,床上的小怂包终于抑制不住哭出声,哭得十分的伤心,他觉得好像要把一辈子的眼泪都哭干了,可其实并没有,他即将会更加痛苦,会流更加的眼泪,直到为了那个人再也流不出一滴泪,才终于能彻底解脱。
第二天齐松月跟林野回国,齐松月摸着小美人的脑袋,安慰说:“没关系的,你现在还小,以后会遇见更多的人。”芳信点点头,可心里却在想如果孟居真的要舍弃他了,恐怕也等不到以后了。不过没有关系,他最亲爱的父母,他的小奶狗,应该也在另一个世界活得好好的。
他如此平静,每天照旧努力地做功课,然后在那一天跟着林家夫夫一同去参加孟舒两家的婚宴,甚至在宴会上多吃了一块小点心,孟居的母亲温柔地对他笑,跟他说了许多许多安慰的话。
“作为他的母亲,我很抱歉,孟居和他的父亲太像了,总爱践踏别人的真心,可结果是到最后只能生活在一片恶臭中。我以为孟居不会这样的,他本来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可是他却这样做了,做了他一定会后悔的事,这实在太愚蠢了。”孟夫人握住芳信的手,“你去好好过你的日子,就让孟居掉进地狱里去吧。”
芳信根本没有听懂,乖乖地点头,离去的时候带走了许多孟夫人亲自打包的小甜心,他很开心,甚至还轻轻地唱起了歌,齐松月问他在唱什么,芳信趴在车窗上看着外面的天空,回头笑着说:“是小时候妈妈唱过的歌,每次发生好事情了,妈妈就会唱这支歌。”
齐松月点点头,真心赞同道:“芳信唱的真好听。”娇娇软软的小嗓音像是初春早晨在树林飞舞的小翠鸟轻啼一样,细细软软的,像是露水从绿叶上滑过掉进了土壤里,使人听了整颗心都会颤起来。
可太细太娇了,很容易就会破碎了。
齐松月虽然这样说,芳信却不敢在继续唱下去了,他缩在座椅上,像一个没有生气的瓷器娃娃一样,齐松月只能紧紧握住他的手,才能感受到一点点的温度。
傍晚芳信和齐松月一起做饭,芳信还捡了一些在季先生处学画的趣事讲给齐松月听,居然把齐松月给说笑了。他们一起用完饭,一起在小花园里散步,林螭打来电话,芳信还同他问了好。夜里准备睡觉的时候,芳信恭恭敬敬地朝林家夫夫道了晚安。
这一切都很好,空气里似乎都藏着许多幸福的小泡沫,他是那么漂亮的一个人,林家的仆人已经会恭敬地叫他小少爷了,他们都相信他应该会有一个和真正的林家小少爷一般璀璨的人生,或许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画家,或许会在下一届的国际钢琴比赛里拿到头奖。
可林芳信回到自己房间,吞下了一整瓶的安眠药,他躺在床上脑子里回想起这短短一生里见到过的许多的人,最后看见了孟居,孟居正在同他的未婚妻交换了戒指,于是他终于放弃了最后一丝对这人世的希望。
可是他没有死,林野陪齐松月看了一会儿电影,然后打电话通知私人医生,接着通知管家准备好手术室,然后接着做好抱着齐松月一起看电影。当电影结束,齐松月躺在他怀里入睡,他抱着齐松月上楼时小声地告诉管家必须轻声一点。
一切都有条不紊极了。
于是芳信没有死掉,他醒来,然后被送进孟居的房子。林野对他承诺只要他再乖一点,不要再让齐松月费神了,等他成年就可以跟孟居结婚了,孟夫人亲自来见他,只是流泪,然后起身走了。
芳信觉得很满足,他终于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就像小时候说的一样,他跟孟居住在一起,他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可其实做什么都无所谓只要可以在孟居身边就好了。可孟居却不是过去的那个孟居了,他人生中第一次受到如此大的干涉,他烦躁极了,有的时候芳信半夜醒来孟居掐住他的脖子,质问他:“你为什么不想过去那么乖了?”
一切都糟糕透了,孟居有的时候会忍不住对他的朋友们说,“要是林芳信可以不那么喜欢我就好了,我娶了舒宛,也会对他很好的,如果他成年后还喜欢我,我也愿意让他生下我的孩子。”接着被一酒杯砸在头上,头顶的鲜血顺着流了一地,孟居伸出舌头舔了一口那血,暴起将那个人打了个半死,最后一脚踢在那人的中腹,“那是老子的人,你TM也敢起心思!”
孟居顶着一头的鲜血回家,坐在沙发上看着忙来忙去的小美人发呆,最后他将小美人抱在膝上,低头去吸干小美人的眼泪。孟居很生气,他觉得小美人就该永永远远的躲在那个小阁楼里哭泣,等他心情好些了,便会抽空去哄哄他,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居然还有乱七八糟的爱慕者跑来为小美人出头。
林芳信就该永远藏在那里,永远不会被第二个人看见,靠着对自己的爱慕活着。
现在孟居看着小美人乖巧的模样,心里才好受一点了,小美人只喜欢自己这就是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人都比不上的。孟居抱着小美人上楼,将小美人丢在自己的床上,像只野兽一般扯掉了衣服扑上来,在小美人细细的抽泣声中,会彻底地占有他。小美人的肌肤白嫩,红唇滟滟,被弄狠了就会攀在他肩头细细软软地叫着孟居哥哥,十分的动听,小美人又是那么的小,他可以将小美人压在身下,用大手狠狠地揉遍每一寸细腻的肌肤,小美人艳色无边,被肏透时,肌肤上会泛起一片一片的桃色,十分可口。
孟居开始愿意对芳信好些了,像他过去说的一样,他们每天都很多时间在一起,他在工作时,小美人就会坐在附近的沙发上抱着本书晕晕欲睡,只要一抬手小美人便会乖乖投入他的怀中,身体每一处可口的地方都任意让他品尝。小美人也被他肏熟了些,小美人的浪水流遍了房子的每一处,浪叫声也越来越媚,只要孟居一低头,小美人便会仰着头奉献上唇瓣。
可三个月后,孟居开始厌烦了,小美人从早坐到晚也等不到他。往往只有在夜里,孟居突然回来,会将他压在身下,然后在第二天早上醒来,又抚摸着小美人的身躯,温情满满地同未婚妻打电话。
这实在太可怕了,芳信开始睡不着觉,每日都要吃很多的安眠药才能入睡,只有在梦里看见过去的那个孟居时,他才能勉强有了勇气去面对新的一天。
孟居对芳信越来越坏,最严重的一次是整整三个月都不愿意来见他,但不许芳信踏出房门一步,他总是这样吓唬小美人:“如果你走出这里,被房子外第二个人看见了,我不会再回来了。”孟居跟林芳信说话的时候,总是十分的幼稚,就像一个发脾气的小孩一样,可孟居并没有意识到,他总是以为林芳信会永远这样爱着他,永远在家里等着他。
他在潜意识里也是把这里当作他的家的。
又经过很多个这样的日子后,终于结束了,他回到家,叫了好几声林芳信都没有人回答,他脱下外衣,然后一间一间的房间推门进去,并没有看到林芳信,这个房子也就那么大,孟居来来回回找了一夜始终没有找到他的小美人。
当第二天的红日升起,晨光落在院子里,他突然意识到那个小美人可能再也不会属于他了。孟夫人打来电话,他躺在书房里那张小美人最喜欢的沙发上,懒洋洋地接起。
“孟居恭喜你自由了,你又摆脱了一层束缚。”
“他永远不会回来了,你可以喜欢谁就跟谁结婚,也可以把你那些喜欢的人通通养在屋子里,这样的日子你盼望了那么久,在你的努力之下终于如愿以偿了,恭喜你。”
孟居只觉得头一阵一阵地疼,十分的难受,把手机丢在地上,在沙发上抱着脑袋蜷缩着,一边唤着林芳信的名字一边叫头疼,终于有人来了,孟居一下子坐直伸手去拉那人的手,声音嘶哑着:“林芳信,你怎么才来?”然后一抬头,是其他的人,孟居收回手,将人赶出去,随后关上门的时候,他对管家说:“你跟信儿说我有点不舒服,叫他赶紧回来,我就在书房。”
然后关上门,蹒跚着步子继续到沙发上躺着,渐渐地睡过去,做了一些乱七八槽的梦,然后睡醒了头又开始疼,他强迫自己闭上眼睛再次睡去,安慰自己等那人回来就好了,回来就好了。
可他再也等不到那人回来了。
孟居给孟夫人打电话,他跪在地板上额头抵在窗台上,已经又是一个黑夜里,城市里灯光璀璨看不见多少星光,孟居有点烦躁,孟夫人终于接起了电话,“孟居,不要告诉我你后悔了。”
孟居头疼极了,一下一下地往窗台上撞,他捏紧了手机,声音嘶哑的厉害,“母亲,你别说了,别说了,我头好疼。”他像是小时候跟母亲撒娇一般,孟夫人听见儿子在哭,再硬的心肠也不由软下去,“居儿,这是你自己的选择,你连后悔的权利也没有。”
孟居就没听,他靠在冰凉的木板上,低声乞求:“母亲,我已经等了很久了,怎么信儿都没有回来,我真的好疼啊,他怎么还不回来?”
孟夫人在那边轻泣了一声,直接挂断了电话。
孟居又拨回来,好几次之后,终于有人接了,他贴着发热的手机,一声声地唤着母亲母亲,孟夫人在那边终于忍不住哭出声,“居儿你别这样。”孟居在地板上跪直,抬头望着被霓虹灯照亮的天空,他终于愿意这样问了,“母亲,他真的不会回来了吗?”
孟夫人又低泣了一声,不忍心开口。
孟居爬起来,手贴在玻璃上,好像在触摸天上的星星一样,“那他会过的很好吧?”然后突然笑了,“我不会去找他的,你告诉林家人用不着把他躲在太远的地方,他胆子很小的。”
突然的戛然而止。
孟居转身离开,身姿笔直,多么意气风发,声音沉稳又冰冷,“过些日子我想跟舒宛重新订婚,辛苦母亲了。”孟夫人的眼泪止住,以一副果然如此的语气道;“你跟他太像了,根本就是没有心的人。”
孟居轻笑,走出房间,最后望了一眼那星空,然后关上了门。
“是的,母亲,我的确是没有心的。”
我想要的太多了,可只要把林芳信给我,我就什么也不想要了。
那我只能不要他。
的乳头,还抽空在美人娇嫩的肌肤上烙下好几个吻痕。
孟居本来是打算彻底给这小痴子破瓜,不知道为何到底那晚没有让小美人见血,只是用大肉棒蹭破了小美人娇嫩的大腿内侧和粉嫩嫩的臀瓣,再将热烫的精液射到小美人娇嫩的身体上。
孟居穿好衣服要走的时候,站直了微微侧头,恰如其分地露出他十分俊朗的侧脸,本该动人心魄的,他像过去一般轻柔地说话,声音又动听,“我要订婚了,跟舒家的小姑娘。”孟居掀起眸,继续说:“信儿你不是最喜欢我的吗?一定会为我高兴的,对吗?”
孟居低头欣赏了一下小美人伤心的可人怜模样,整理了下领口,头也不回地走了。
“为什么?”当他要踏出门口时,那个小痴子终于敢开口了,那声音永远是细细小小的,一定也是掉了很多的泪,从小到大都是个没骨气的怂包,空长了一副漂亮的皮子。他其实也没什么特别好的,孟居这样想,漂亮的玩意到处都有,比他更漂亮更乖巧的也不是没有,这样一想果然轻松许多。他最后一次对芳信笑着,“我那些喜欢的人中可以说最喜欢她了,所以才会跟她订婚。”
后面便一点声音也没有了,连哭泣声也听不见了,孟居闭上了嘴,推门走出去。过了很久很久,床上的小怂包终于抑制不住哭出声,哭得十分的伤心,他觉得好像要把一辈子的眼泪都哭干了,可其实并没有,他即将会更加痛苦,会流更加的眼泪,直到为了那个人再也流不出一滴泪,才终于能彻底解脱。
第二天齐松月跟林野回国,齐松月摸着小美人的脑袋,安慰说:“没关系的,你现在还小,以后会遇见更多的人。”芳信点点头,可心里却在想如果孟居真的要舍弃他了,恐怕也等不到以后了。不过没有关系,他最亲爱的父母,他的小奶狗,应该也在另一个世界活得好好的。
他如此平静,每天照旧努力地做功课,然后在那一天跟着林家夫夫一同去参加孟舒两家的婚宴,甚至在宴会上多吃了一块小点心,孟居的母亲温柔地对他笑,跟他说了许多许多安慰的话。
“作为他的母亲,我很抱歉,孟居和他的父亲太像了,总爱践踏别人的真心,可结果是到最后只能生活在一片恶臭中。我以为孟居不会这样的,他本来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可是他却这样做了,做了他一定会后悔的事,这实在太愚蠢了。”孟夫人握住芳信的手,“你去好好过你的日子,就让孟居掉进地狱里去吧。”
芳信根本没有听懂,乖乖地点头,离去的时候带走了许多孟夫人亲自打包的小甜心,他很开心,甚至还轻轻地唱起了歌,齐松月问他在唱什么,芳信趴在车窗上看着外面的天空,回头笑着说:“是小时候妈妈唱过的歌,每次发生好事情了,妈妈就会唱这支歌。”
齐松月点点头,真心赞同道:“芳信唱的真好听。”娇娇软软的小嗓音像是初春早晨在树林飞舞的小翠鸟轻啼一样,细细软软的,像是露水从绿叶上滑过掉进了土壤里,使人听了整颗心都会颤起来。
可太细太娇了,很容易就会破碎了。
齐松月虽然这样说,芳信却不敢在继续唱下去了,他缩在座椅上,像一个没有生气的瓷器娃娃一样,齐松月只能紧紧握住他的手,才能感受到一点点的温度。
傍晚芳信和齐松月一起做饭,芳信还捡了一些在季先生处学画的趣事讲给齐松月听,居然把齐松月给说笑了。他们一起用完饭,一起在小花园里散步,林螭打来电话,芳信还同他问了好。夜里准备睡觉的时候,芳信恭恭敬敬地朝林家夫夫道了晚安。
这一切都很好,空气里似乎都藏着许多幸福的小泡沫,他是那么漂亮的一个人,林家的仆人已经会恭敬地叫他小少爷了,他们都相信他应该会有一个和真正的林家小少爷一般璀璨的人生,或许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画家,或许会在下一届的国际钢琴比赛里拿到头奖。
可林芳信回到自己房间,吞下了一整瓶的安眠药,他躺在床上脑子里回想起这短短一生里见到过的许多的人,最后看见了孟居,孟居正在同他的未婚妻交换了戒指,于是他终于放弃了最后一丝对这人世的希望。
可是他没有死,林野陪齐松月看了一会儿电影,然后打电话通知私人医生,接着通知管家准备好手术室,然后接着做好抱着齐松月一起看电影。当电影结束,齐松月躺在他怀里入睡,他抱着齐松月上楼时小声地告诉管家必须轻声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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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芳信没有死掉,他醒来,然后被送进孟居的房子。林野对他承诺只要他再乖一点,不要再让齐松月费神了,等他成年就可以跟孟居结婚了,孟夫人亲自来见他,只是流泪,然后起身走了。
芳信觉得很满足,他终于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就像小时候说的一样,他跟孟居住在一起,他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可其实做什么都无所谓只要可以在孟居身边就好了。可孟居却不是过去的那个孟居了,他人生中第一次受到如此大的干涉,他烦躁极了,有的时候芳信半夜醒来孟居掐住他的脖子,质问他:“你为什么不想过去那么乖了?”
一切都糟糕透了,孟居有的时候会忍不住对他的朋友们说,“要是林芳信可以不那么喜欢我就好了,我娶了舒宛,也会对他很好的,如果他成年后还喜欢我,我也愿意让他生下我的孩子。”接着被一酒杯砸在头上,头顶的鲜血顺着流了一地,孟居伸出舌头舔了一口那血,暴起将那个人打了个半死,最后一脚踢在那人的中腹,“那是老子的人,你TM也敢起心思!”
孟居顶着一头的鲜血回家,坐在沙发上看着忙来忙去的小美人发呆,最后他将小美人抱在膝上,低头去吸干小美人的眼泪。孟居很生气,他觉得小美人就该永永远远的躲在那个小阁楼里哭泣,等他心情好些了,便会抽空去哄哄他,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居然还有乱七八糟的爱慕者跑来为小美人出头。
林芳信就该永远藏在那里,永远不会被第二个人看见,靠着对自己的爱慕活着。
现在孟居看着小美人乖巧的模样,心里才好受一点了,小美人只喜欢自己这就是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人都比不上的。孟居抱着小美人上楼,将小美人丢在自己的床上,像只野兽一般扯掉了衣服扑上来,在小美人细细的抽泣声中,会彻底地占有他。小美人的肌肤白嫩,红唇滟滟,被弄狠了就会攀在他肩头细细软软地叫着孟居哥哥,十分的动听,小美人又是那么的小,他可以将小美人压在身下,用大手狠狠地揉遍每一寸细腻的肌肤,小美人艳色无边,被肏透时,肌肤上会泛起一片一片的桃色,十分可口。
孟居开始愿意对芳信好些了,像他过去说的一样,他们每天都很多时间在一起,他在工作时,小美人就会坐在附近的沙发上抱着本书晕晕欲睡,只要一抬手小美人便会乖乖投入他的怀中,身体每一处可口的地方都任意让他品尝。小美人也被他肏熟了些,小美人的浪水流遍了房子的每一处,浪叫声也越来越媚,只要孟居一低头,小美人便会仰着头奉献上唇瓣。
可三个月后,孟居开始厌烦了,小美人从早坐到晚也等不到他。往往只有在夜里,孟居突然回来,会将他压在身下,然后在第二天早上醒来,又抚摸着小美人的身躯,温情满满地同未婚妻打电话。
这实在太可怕了,芳信开始睡不着觉,每日都要吃很多的安眠药才能入睡,只有在梦里看见过去的那个孟居时,他才能勉强有了勇气去面对新的一天。
孟居对芳信越来越坏,最严重的一次是整整三个月都不愿意来见他,但不许芳信踏出房门一步,他总是这样吓唬小美人:“如果你走出这里,被房子外第二个人看见了,我不会再回来了。”孟居跟林芳信说话的时候,总是十分的幼稚,就像一个发脾气的小孩一样,可孟居并没有意识到,他总是以为林芳信会永远这样爱着他,永远在家里等着他。
他在潜意识里也是把这里当作他的家的。
又经过很多个这样的日子后,终于结束了,他回到家,叫了好几声林芳信都没有人回答,他脱下外衣,然后一间一间的房间推门进去,并没有看到林芳信,这个房子也就那么大,孟居来来回回找了一夜始终没有找到他的小美人。
当第二天的红日升起,晨光落在院子里,他突然意识到那个小美人可能再也不会属于他了。孟夫人打来电话,他躺在书房里那张小美人最喜欢的沙发上,懒洋洋地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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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永远不会回来了,你可以喜欢谁就跟谁结婚,也可以把你那些喜欢的人通通养在屋子里,这样的日子你盼望了那么久,在你的努力之下终于如愿以偿了,恭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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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再也等不到那人回来了。
孟居给孟夫人打电话,他跪在地板上额头抵在窗台上,已经又是一个黑夜里,城市里灯光璀璨看不见多少星光,孟居有点烦躁,孟夫人终于接起了电话,“孟居,不要告诉我你后悔了。”
孟居头疼极了,一下一下地往窗台上撞,他捏紧了手机,声音嘶哑的厉害,“母亲,你别说了,别说了,我头好疼。”他像是小时候跟母亲撒娇一般,孟夫人听见儿子在哭,再硬的心肠也不由软下去,“居儿,这是你自己的选择,你连后悔的权利也没有。”
孟居就没听,他靠在冰凉的木板上,低声乞求:“母亲,我已经等了很久了,怎么信儿都没有回来,我真的好疼啊,他怎么还不回来?”
孟夫人在那边轻泣了一声,直接挂断了电话。
孟居又拨回来,好几次之后,终于有人接了,他贴着发热的手机,一声声地唤着母亲母亲,孟夫人在那边终于忍不住哭出声,“居儿你别这样。”孟居在地板上跪直,抬头望着被霓虹灯照亮的天空,他终于愿意这样问了,“母亲,他真的不会回来了吗?”
孟夫人又低泣了一声,不忍心开口。
孟居爬起来,手贴在玻璃上,好像在触摸天上的星星一样,“那他会过的很好吧?”然后突然笑了,“我不会去找他的,你告诉林家人用不着把他躲在太远的地方,他胆子很小的。”
突然的戛然而止。
孟居转身离开,身姿笔直,多么意气风发,声音沉稳又冰冷,“过些日子我想跟舒宛重新订婚,辛苦母亲了。”孟夫人的眼泪止住,以一副果然如此的语气道;“你跟他太像了,根本就是没有心的人。”
孟居轻笑,走出房间,最后望了一眼那星空,然后关上了门。
“是的,母亲,我的确是没有心的。”
我想要的太多了,可只要把林芳信给我,我就什么也不想要了。
那我只能不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