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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妖王一见钟情怎么破》七里马
文案:
这个时代,东方的神、妖、与入侵的吸血鬼展开混战。
一个人类被卷入这场纷争中,察觉自己的身世,同时收获一只忠犬妖王。
内容标签:幻想空间灵异神怪虐恋情深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苗┃配角:唐修;姜冬泽;宿熙;李云唐;布拉德;施音;于光┃其它:神,妖,吸血鬼,猫,山鸡
第1章富二代
薄荷绿电风扇肉眼可见地转动了一下,咿~呀~,久违的运转正常后便开始呼啦啦在白天花板上形成一道灰绿色的重影。
夕阳从左侧的窗口里斜切进来,像被折叠的金黄色的纸,落在坐屋子中间男人的腰上。
男人闲适地坐着,白西装配着纯黑领带,一条腿架在另一条腿上。
他拥有一张笑起来仿佛是在与你眉目传情的脸,至少陆苗现在看起来是如此的。
鼻梁修长,眉目幽深,发极黑而蓬软,轮廓利落无比,影子落在他右侧,被夕阳拉得很长。
这是一个夏末周三的下午,四点,白日进入尾声,夜还未来,但要来的时间。
阁楼太过老旧,摇一摇就会抖落一大片灰。除了他,其余都落满了百年以上的味道。
虽然预约了在这里采访,来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惊讶了一下。
陆苗走上前,客气地说道:“唐先生,感谢您接受我这次的采访。这是我的名片,我叫陆苗,是朝阳新闻社的记者。”
“你好。”唐修接过名片,“坐。”
陆苗回头,身后有把紫红色椅子。
他一边想为什么要选这么一个偏僻又老旧的地方,一边从口袋里掏出纸巾,把椅面擦了擦,尽量不让自己靠到椅背上,“咱们开始吧。”
“唐先生,您好,首先感谢您给我们市平安小学捐了一百万,我看资料您好像也不是平安小学的学生,为什么想到要捐款?”
“无聊。”
“哦……那唐先生是否跟学校有渊源呢?”
“没有。”
“这阁楼里很多古董,唐先生是收藏家?”
“不是,传下来的。”
富二代。
陆苗心里的第一反应。
还是个无聊的富二代。
陆苗低下头翻笔记本。
唐修目光往下瞥,突然问:“陆先生在采访我的时候一直有个手势,用手指打节拍?”
“啊。”陆苗抬起头,那是他觉得无聊时的一种习惯性动作。
“231321123213是这样吗?”唐修说。
陆苗有点吃惊,没想到他观察到了如此仔细的地步。他打节拍主要用食指、中指和无名指,分别就是1、2、3,数字就是顺序,这是他从一本小说里学来的。
他不由得汗颜,放平手:“是呀,只是一个小习惯。”
“挺不错。手指很好看。”
陆苗愣了一愣,“哈哈。”
“是从哪里学来的呢?”
“一本很早的小说。”
十五分钟后,采访结束,陆苗起身:“唐先生,非常感谢您今天接受我的采访,我先回去了。报纸出来后我发短信通知您。”
“好。”
两个人再次握了握手。
八月末的尾巴,他穿一件黑领白西装,严严实实,手却是温的,一点汗都没出。
陆苗是个二十二岁的平头小青年。
今年中文系本科毕业,前两个月才搬到这里居住加工作。
原本是临近的C市人,被大学室友兼好友于光鼓动来这工作,然后进了这个小报社。
报社是个日薄西山的行业,但他还是有着比较天真的新闻理想。
今天是他第一次外出采访,但感觉并不尽如人意。
采访出来的东西没什么信息含量,用一句话基本就能概括,“一富二代唐修因无聊向本市平安小学捐款一百万,特此感谢。”
陆苗走出阁楼时回头望了望这栋陈年建筑,颇有些惆怅。
他在离报社不到半个小时公交车的地方租了一栋一室两厅,和于光一起住,于光是个销售代表,每天东南西北地跑,一个月只能住一个星期,所以基本上这栋房子归他独享。
陆苗宅,且自足。
《被妖王一见钟情怎么破》七里马
文案:
这个时代,东方的神、妖、与入侵的吸血鬼展开混战。
一个人类被卷入这场纷争中,察觉自己的身世,同时收获一只忠犬妖王。
内容标签:幻想空间灵异神怪虐恋情深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苗┃配角:唐修;姜冬泽;宿熙;李云唐;布拉德;施音;于光┃其它:神,妖,吸血鬼,猫,山鸡
第1章富二代
薄荷绿电风扇肉眼可见地转动了一下,咿~呀~,久违的运转正常后便开始呼啦啦在白天花板上形成一道灰绿色的重影。
夕阳从左侧的窗口里斜切进来,像被折叠的金黄色的纸,落在坐屋子中间男人的腰上。
男人闲适地坐着,白西装配着纯黑领带,一条腿架在另一条腿上。
他拥有一张笑起来仿佛是在与你眉目传情的脸,至少陆苗现在看起来是如此的。
鼻梁修长,眉目幽深,发极黑而蓬软,轮廓利落无比,影子落在他右侧,被夕阳拉得很长。
这是一个夏末周三的下午,四点,白日进入尾声,夜还未来,但要来的时间。
阁楼太过老旧,摇一摇就会抖落一大片灰。除了他,其余都落满了百年以上的味道。
虽然预约了在这里采访,来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惊讶了一下。
陆苗走上前,客气地说道:“唐先生,感谢您接受我这次的采访。这是我的名片,我叫陆苗,是朝阳新闻社的记者。”
“你好。”唐修接过名片,“坐。”
陆苗回头,身后有把紫红色椅子。
他一边想为什么要选这么一个偏僻又老旧的地方,一边从口袋里掏出纸巾,把椅面擦了擦,尽量不让自己靠到椅背上,“咱们开始吧。”
“唐先生,您好,首先感谢您给我们市平安小学捐了一百万,我看资料您好像也不是平安小学的学生,为什么想到要捐款?”
“无聊。”
“哦……那唐先生是否跟学校有渊源呢?”
“没有。”
“这阁楼里很多古董,唐先生是收藏家?”
“不是,传下来的。”
富二代。
陆苗心里的第一反应。
还是个无聊的富二代。
陆苗低下头翻笔记本。
唐修目光往下瞥,突然问:“陆先生在采访我的时候一直有个手势,用手指打节拍?”
“啊。”陆苗抬起头,那是他觉得无聊时的一种习惯性动作。
“231321123213是这样吗?”唐修说。
陆苗有点吃惊,没想到他观察到了如此仔细的地步。他打节拍主要用食指、中指和无名指,分别就是1、2、3,数字就是顺序,这是他从一本小说里学来的。
他不由得汗颜,放平手:“是呀,只是一个小习惯。”
“挺不错。手指很好看。”
陆苗愣了一愣,“哈哈。”
“是从哪里学来的呢?”
“一本很早的小说。”
十五分钟后,采访结束,陆苗起身:“唐先生,非常感谢您今天接受我的采访,我先回去了。报纸出来后我发短信通知您。”
“好。”
两个人再次握了握手。
八月末的尾巴,他穿一件黑领白西装,严严实实,手却是温的,一点汗都没出。
陆苗是个二十二岁的平头小青年。
今年中文系本科毕业,前两个月才搬到这里居住加工作。
原本是临近的C市人,被大学室友兼好友于光鼓动来这工作,然后进了这个小报社。
报社是个日薄西山的行业,但他还是有着比较天真的新闻理想。
今天是他第一次外出采访,但感觉并不尽如人意。
采访出来的东西没什么信息含量,用一句话基本就能概括,“一富二代唐修因无聊向本市平安小学捐款一百万,特此感谢。”
陆苗走出阁楼时回头望了望这栋陈年建筑,颇有些惆怅。
他在离报社不到半个小时公交车的地方租了一栋一室两厅,和于光一起住,于光是个销售代表,每天东南西北地跑,一个月只能住一个星期,所以基本上这栋房子归他独享。
陆苗宅,且自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