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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下这个标题,容我得先感谢一个人;他就是我们“伟大”的导演陈凯歌同志。老陈是个烈汉子,面对胡戈的恶搞,面对一个“血馒头”他冷不丁地杀出一句估计得风靡一时、甚至是2006年骂人歹毒的最佳言语:做人不能无耻到这地步。呵呵,好事者索性改为:做人不能“陈凯歌”到这地步。
老陈厉害呀,是个狠角色,非但比芸芸众生“无极”还是个语言创造者,愣把骂人带脏的字眼变为自己的产品。佩服!
文归正传。这年代,是个推陈出新的年代;老陈“无耻”了,咱们学者余秋雨好像愤愤不平,心想:这“无耻”凭啥让老陈给独吞了!于是,老余杀出来了,以一副学者的姿态杀出来了——央视青年歌手大赛上担任文化素质评委的他,点评时说到成语“仁者乐山”时把“乐”字读成“le”音。后来许多媒体工作人员问之,老余脸不红心不跳,一副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之状,高调地说:他自己当时知道“仁者乐山”的“乐”字书面音念“药”“我在评点的时候,还愣了一下,想要不要读‘药’。但我想对于大部分普通读者来说并不知道这个读音,所以我最后才读了口语中大家熟悉的读音。”
人怎么能这么“余秋雨”呢!
一个所谓的学者,在辩解时,竟能把自己的“心理活动”当作“理直气壮”的措辞,这也未免把国人给忽悠了?!
试想一下,如果当时老余真的有在心里挣扎了一下,那他干吗不在说了“le”之后、随便也说一下“药”并“开诚布公”地解释一下这“乐”的来龙去脉呢?!
人,还是厚道点!
再说了,央视青年歌手大赛20场下来,只要是他老余所谓点评的,他就像个上了年纪的妇女,非但喋喋不休,还时不时地对选手夹带“冷嘲热讽”甚至是侮辱人格的“点评”!人,是有更年期的,但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撒野”呀!你“老”了,你“余秋雨”了,这是毋庸质疑的,但你多少也得为现场的观众、电视机前的观众想想呀;将心比心,人之根本呀!
也许有些人会问:不就是读错了个音吗,至于你们这些人这么穷追不舍地闹下去吗?
这话说到点子上了!别说有些人会发出这种疑问,就连咱们学者老余也有这般感慨:“多大个事儿啊!
天呀,这是什么态度?这是作为一个所谓学者应该持有的态度?什么叫权威,什么叫学者?敢情这就是权威、学者?!学者就应该是这种态度:多大个事儿啊!
一句话说尽了:这是不负责任的态度,这是轻浮的态度,这是戕害下一代的态度!
试想想,出了明知故犯的错误,你一个学者都可以红唇白痴、恬不知耻的杀出一句“多大个事儿啊”那什么事才算“大”呢?!观众、读者、百姓,一旦出了这种“错误”应该持什么态度呢?这不是明摆着的误人子弟吗!
你老余想推诿责任、明哲保身自己那丁点的“名气”也用不着使出这么一没有素质、不入流的招数吧!丢人现眼!
圣人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说得多“权威”、多“学者”;犯错误嘛,人生在世,估计谁都免不了,但问题的关键在于犯了错误,你该是什么个态度,什么个说辞。错了就是错了,改了就行,别找一大堆不着边际的托词、借口,甚至怨天尤人!
一个学生在考试,如果出现了“仁者乐山”尽管他有再多的“心理活动”一旦他将“乐”填为“le”而答案是“药”的话,相信批卷的老师不会给他分,一分都没有!
一目了然的事情,怎么到了老余身上就会出现那么多解释,甚至是辩解呢!
不解!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学者”吧!
老陈和老余算是“志同道合”的大家了,平分秋色地将“无耻”二字摊上了各自的身上:人,不能这么“陈凯歌、余秋雨”到这地步!
写下这个标题,容我得先感谢一个人;他就是我们“伟大”的导演陈凯歌同志。老陈是个烈汉子,面对胡戈的恶搞,面对一个“血馒头”他冷不丁地杀出一句估计得风靡一时、甚至是2006年骂人歹毒的最佳言语:做人不能无耻到这地步。呵呵,好事者索性改为:做人不能“陈凯歌”到这地步。
老陈厉害呀,是个狠角色,非但比芸芸众生“无极”还是个语言创造者,愣把骂人带脏的字眼变为自己的产品。佩服!
文归正传。这年代,是个推陈出新的年代;老陈“无耻”了,咱们学者余秋雨好像愤愤不平,心想:这“无耻”凭啥让老陈给独吞了!于是,老余杀出来了,以一副学者的姿态杀出来了——央视青年歌手大赛上担任文化素质评委的他,点评时说到成语“仁者乐山”时把“乐”字读成“le”音。后来许多媒体工作人员问之,老余脸不红心不跳,一副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之状,高调地说:他自己当时知道“仁者乐山”的“乐”字书面音念“药”“我在评点的时候,还愣了一下,想要不要读‘药’。但我想对于大部分普通读者来说并不知道这个读音,所以我最后才读了口语中大家熟悉的读音。”
人怎么能这么“余秋雨”呢!
一个所谓的学者,在辩解时,竟能把自己的“心理活动”当作“理直气壮”的措辞,这也未免把国人给忽悠了?!
试想一下,如果当时老余真的有在心里挣扎了一下,那他干吗不在说了“le”之后、随便也说一下“药”并“开诚布公”地解释一下这“乐”的来龙去脉呢?!
人,还是厚道点!
再说了,央视青年歌手大赛20场下来,只要是他老余所谓点评的,他就像个上了年纪的妇女,非但喋喋不休,还时不时地对选手夹带“冷嘲热讽”甚至是侮辱人格的“点评”!人,是有更年期的,但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撒野”呀!你“老”了,你“余秋雨”了,这是毋庸质疑的,但你多少也得为现场的观众、电视机前的观众想想呀;将心比心,人之根本呀!
也许有些人会问:不就是读错了个音吗,至于你们这些人这么穷追不舍地闹下去吗?
这话说到点子上了!别说有些人会发出这种疑问,就连咱们学者老余也有这般感慨:“多大个事儿啊!
天呀,这是什么态度?这是作为一个所谓学者应该持有的态度?什么叫权威,什么叫学者?敢情这就是权威、学者?!学者就应该是这种态度:多大个事儿啊!
一句话说尽了:这是不负责任的态度,这是轻浮的态度,这是戕害下一代的态度!
试想想,出了明知故犯的错误,你一个学者都可以红唇白痴、恬不知耻的杀出一句“多大个事儿啊”那什么事才算“大”呢?!观众、读者、百姓,一旦出了这种“错误”应该持什么态度呢?这不是明摆着的误人子弟吗!
你老余想推诿责任、明哲保身自己那丁点的“名气”也用不着使出这么一没有素质、不入流的招数吧!丢人现眼!
圣人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说得多“权威”、多“学者”;犯错误嘛,人生在世,估计谁都免不了,但问题的关键在于犯了错误,你该是什么个态度,什么个说辞。错了就是错了,改了就行,别找一大堆不着边际的托词、借口,甚至怨天尤人!
一个学生在考试,如果出现了“仁者乐山”尽管他有再多的“心理活动”一旦他将“乐”填为“le”而答案是“药”的话,相信批卷的老师不会给他分,一分都没有!
一目了然的事情,怎么到了老余身上就会出现那么多解释,甚至是辩解呢!
不解!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学者”吧!
老陈和老余算是“志同道合”的大家了,平分秋色地将“无耻”二字摊上了各自的身上:人,不能这么“陈凯歌、余秋雨”到这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