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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迷下去,于是奋勇地担起挽救重任,希望在我的教导下,她能够恢复对男人的热情,从同性恋的泥沼中拔出脚来。当然,也是为了我的女朋友,不再受到非理的侵害。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地晚上,我摸进了长安郡守的家。只是摸遍了所有的床头,都没找到那个小孩。
一晃匆匆,半年就过去了。当秋风高悼的时候,我都没能找到我的女朋友和那小孩。我在街上蹲点的时候,所谓蹲点,就是看看谁家的小姑娘,长得漂亮。其实也就是一种相亲的方式。后来就发现了目标。一位穿大红裙子的小姑娘,很漂亮的样子。就一路跟着,看看老丈人家,究竟在哪个地儿。晚上幽会的时候,也方便一点。
我的这种爱好,是正常的男性需要。同时,比起那些沉醉在断袖之癖中的,也是高雅的,是坦坦荡荡、事无不可对人言的。不是说“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吗”?连文绉绉地读书人都有这样直接表示,何况我们这等粗鄙俗人呢?
没想到的是,在转街的时候,那个小魔头(请允许我在这里用这个称呼,因为她的恶魔本性,就从这里显露出来),就从东边路口过来了。还跑上来跟我打招呼。同志们啊,有这么戏弄人的吗?既然她不是郡守的女儿,就没有说实话,那当然也不是同一阶级。再笨的人,经过长时间反省教育,也该反映过来知道我是干什么的。阶级仇恨当然见了就该喊抓采花贼呀什么的,还跑上来打招呼?想到上次被她骗钱的经过,我忍不住摸了摸怀里的钱袋。
我马上明智地决定,躲。只是在我让开后,那个小恶魔,居然恼羞成怒,把我的俗称给喊了出来,叫我什么采花贼大叔,还问又看上了哪家的小姐。
天哪,这可是白天,有多少人在看着。我以我的专业而自豪。这小姑娘却也不知道有点矜持?被别人听见,影响不好。我好心地伸手,想掩上她的嘴,免得出大丑。却感到身子像飞了起来。
奇怪,我没用轻功啊。直到重重地摔在地上,我才想起刚才小魔头后面的护法神,好像动了一下。哎哟,疼啊。摔出十几步远哪。真冤啊。我好心却换来一脚。我起不来了,我哎哟,我非让他们赔我医药费不可。请别误会,我并不是真的想赖账要钱,只是想给他们一个教训。采花贼也有自尊。人,是不可以乱踢的。
我坐在地上,五脏六腑都在翻腾着,真是苦不堪言。那个小魔头,一副乖宝宝地样子跑上来,倒像是想扶我。我眼睛往她身后一瞟---这是我多年养成的习惯,见了美女总要看看有没人跟着。就是这个好习惯,今天救了我的命。刚才踢我的那个人,正在向我冲过来,他的速度,正好在小魔头扶我前踩到我。他走过的铺路青石板,都无声地碎成八瓣。
天哪,这要被踩中,我还不得陷到石板里边去?为了不让自己像蟑螂一样被人碾死在街头,我迅速地跳起身来。多亏我行遍天下无敌手的轻功。看着那些青石板,我怀着沉痛地心情,问候着这些人的长辈。也不知道谁家的大人,这么没有公德心,把小魔头放出来害人,把护法神教育得这么没素养,随便地毁坏公物。
就在我心里问候的时候,那个护法神,居然走上来扶我。真是让我热泪盈框啊同志们。但绝对不是感动的!他扶我是假,害我是真啊。
世界上有这么卑鄙的人吗?他在扶我的时候,居然狠狠地掐了我两把。是可忍孰不可忍,他又不是打不过我,有必要采用这样背地里下毒手的卑鄙手段吗?到现在骨头还疼。
这个时候,我就听到那个护法神在宣传那个小孩。帮那个小孩做广告,说我有多么多么地无能,撞到她身上都被撞了出去,以衬托小魔头的护体神功有多么多么厉害。周围的那些人们,已经被他刻意制造的恐怖情绪所感染,对小魔头敬而远之,都说她是瘟神转世。
在这清平盛世,朗朗乾坤,大讲什么瘟神转世,这不是变相地制造恐慌情绪吗?而且还是封建迷信版的恐怖分子。简直是恐怖主义与邪教的完美组合。这种行为,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即使是作为反恐的需要,我们也应该坚决抵制这种行为。
最后,要提醒大家的是:请记住,现在乐诗六岁。那么将来我们寻找爱情的时候,最好先知道目标的年纪,也免飞来横祸,误把瘟神请进家门。
那么,让我们为自己的明天而奋斗,一起去长安街头示威游行吧!坚决要求:
一,忠哲王把他的女儿关在家里。不许放她出来害人。以免别人误捅马蜂窝。
二,对文成子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特别强调公物公德心。以免马路巡检使天天上报损失,浪费国家财物。
三,坚决不许乐诗嫁给文成子。我们受苦也就罢了,他们将来生下一堆的魔头,我们后辈岂不世世代代受欺压。
还有,即使我们没有成功,也要把在这场反对魔头的行动中,所涌现出来的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世世代代继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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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抱歉,作品相关,随便写着玩。和正文没什么太大的关系。:)
邪迷下去,于是奋勇地担起挽救重任,希望在我的教导下,她能够恢复对男人的热情,从同性恋的泥沼中拔出脚来。当然,也是为了我的女朋友,不再受到非理的侵害。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地晚上,我摸进了长安郡守的家。只是摸遍了所有的床头,都没找到那个小孩。
一晃匆匆,半年就过去了。当秋风高悼的时候,我都没能找到我的女朋友和那小孩。我在街上蹲点的时候,所谓蹲点,就是看看谁家的小姑娘,长得漂亮。其实也就是一种相亲的方式。后来就发现了目标。一位穿大红裙子的小姑娘,很漂亮的样子。就一路跟着,看看老丈人家,究竟在哪个地儿。晚上幽会的时候,也方便一点。
我的这种爱好,是正常的男性需要。同时,比起那些沉醉在断袖之癖中的,也是高雅的,是坦坦荡荡、事无不可对人言的。不是说“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吗”?连文绉绉地读书人都有这样直接表示,何况我们这等粗鄙俗人呢?
没想到的是,在转街的时候,那个小魔头(请允许我在这里用这个称呼,因为她的恶魔本性,就从这里显露出来),就从东边路口过来了。还跑上来跟我打招呼。同志们啊,有这么戏弄人的吗?既然她不是郡守的女儿,就没有说实话,那当然也不是同一阶级。再笨的人,经过长时间反省教育,也该反映过来知道我是干什么的。阶级仇恨当然见了就该喊抓采花贼呀什么的,还跑上来打招呼?想到上次被她骗钱的经过,我忍不住摸了摸怀里的钱袋。
我马上明智地决定,躲。只是在我让开后,那个小恶魔,居然恼羞成怒,把我的俗称给喊了出来,叫我什么采花贼大叔,还问又看上了哪家的小姐。
天哪,这可是白天,有多少人在看着。我以我的专业而自豪。这小姑娘却也不知道有点矜持?被别人听见,影响不好。我好心地伸手,想掩上她的嘴,免得出大丑。却感到身子像飞了起来。
奇怪,我没用轻功啊。直到重重地摔在地上,我才想起刚才小魔头后面的护法神,好像动了一下。哎哟,疼啊。摔出十几步远哪。真冤啊。我好心却换来一脚。我起不来了,我哎哟,我非让他们赔我医药费不可。请别误会,我并不是真的想赖账要钱,只是想给他们一个教训。采花贼也有自尊。人,是不可以乱踢的。
我坐在地上,五脏六腑都在翻腾着,真是苦不堪言。那个小魔头,一副乖宝宝地样子跑上来,倒像是想扶我。我眼睛往她身后一瞟---这是我多年养成的习惯,见了美女总要看看有没人跟着。就是这个好习惯,今天救了我的命。刚才踢我的那个人,正在向我冲过来,他的速度,正好在小魔头扶我前踩到我。他走过的铺路青石板,都无声地碎成八瓣。
天哪,这要被踩中,我还不得陷到石板里边去?为了不让自己像蟑螂一样被人碾死在街头,我迅速地跳起身来。多亏我行遍天下无敌手的轻功。看着那些青石板,我怀着沉痛地心情,问候着这些人的长辈。也不知道谁家的大人,这么没有公德心,把小魔头放出来害人,把护法神教育得这么没素养,随便地毁坏公物。
就在我心里问候的时候,那个护法神,居然走上来扶我。真是让我热泪盈框啊同志们。但绝对不是感动的!他扶我是假,害我是真啊。
世界上有这么卑鄙的人吗?他在扶我的时候,居然狠狠地掐了我两把。是可忍孰不可忍,他又不是打不过我,有必要采用这样背地里下毒手的卑鄙手段吗?到现在骨头还疼。
这个时候,我就听到那个护法神在宣传那个小孩。帮那个小孩做广告,说我有多么多么地无能,撞到她身上都被撞了出去,以衬托小魔头的护体神功有多么多么厉害。周围的那些人们,已经被他刻意制造的恐怖情绪所感染,对小魔头敬而远之,都说她是瘟神转世。
在这清平盛世,朗朗乾坤,大讲什么瘟神转世,这不是变相地制造恐慌情绪吗?而且还是封建迷信版的恐怖分子。简直是恐怖主义与邪教的完美组合。这种行为,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即使是作为反恐的需要,我们也应该坚决抵制这种行为。
最后,要提醒大家的是:请记住,现在乐诗六岁。那么将来我们寻找爱情的时候,最好先知道目标的年纪,也免飞来横祸,误把瘟神请进家门。
那么,让我们为自己的明天而奋斗,一起去长安街头示威游行吧!坚决要求:
一,忠哲王把他的女儿关在家里。不许放她出来害人。以免别人误捅马蜂窝。
二,对文成子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特别强调公物公德心。以免马路巡检使天天上报损失,浪费国家财物。
三,坚决不许乐诗嫁给文成子。我们受苦也就罢了,他们将来生下一堆的魔头,我们后辈岂不世世代代受欺压。
还有,即使我们没有成功,也要把在这场反对魔头的行动中,所涌现出来的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世世代代继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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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抱歉,作品相关,随便写着玩。和正文没什么太大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