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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觉得那老头笑得奇怪,可她又说不出是哪里奇怪。
☆、第12章开学
母女两钱拿在手上总是有些不放心,他们拿着钱又辗转去了邮局,存了三万进去,留了五千。
团部农贸市场有个卖摩托车的店,也卖电动三轮车。王丽华打算去试试三轮车,如果和眼缘,今天就给买下来开回去。团场就这点好,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不用上牌照,自个儿想怎么开就怎么开。
到了摩托车店面,王丽华左看右看都觉得那些电动三轮车丑,看着这种丑掉渣的电轮车她真的有点不好意思开了。若她是个大男人还好,偏偏她是个女人,女人开电动三轮车,得是多么的不伦不类,一点也不优雅。
苏圆看出了母亲的想法,她道:“妈,这团场还有女人开拖拉机呢,你开三轮车很拉风啊!”
“拉风?”好吧,王丽华一颗傲娇的心得到了安慰。
比起拖拉机,三轮车是要高大上一点。王丽华也不磨叽了,早买晚买都是买,索性现在买了开回去!王丽华跟老板打听了一下价格,让她没想到的是,一辆电动三轮车那么贵,最便宜的也要三千五。
王丽华拉着老板,跟他讲价,“三千二,三千二这车卖给我。”
老板见她是个女人,以为她是来捣乱的,摆摆手道:“三千五,爱买不买。”
王丽华有点受伤,她这么多年来第一次讲价,竟然就这样被回绝了!苏圆见母亲受挫,忍不住上前跟老板说:“老板,这车我们是诚心要买,我妈是做蔬菜生意,需要一辆电动三轮车拉货。我看你们这里也卖自行车,不如这样,三千五搭一辆自行车,如何?”团部一中离苏圆家较远,苏圆又不可能每周放学都坐车,只能买辆自行车。
老板看了眼苏圆,“你这姑娘,你是让我把自行车送给你不成?不诚心买就别来捣乱。”
“老板,您刚才卖给那叔叔也才三千二,怎么到了我们这里,你就不肯卖了?是怕我们拿不出钱还是怎么着?”苏圆看着老板,又笑着说:“我还没见过有人来了生意往门外推的,您这做生意的也太没诚意了。”苏圆从母亲包里拿出钱,握在手中。
店老板看着苏圆手中的钱,总算信她们是诚心来买车的了。最后三轮车的价格谈下来是三千三,加一辆自行车是三千六。这个价格苏圆还算满意。
付了钱,母女两将车放在三轮车上,王丽华试着骑了一下,在店老板的指示下,王丽华很快上手。骑着新三轮车的王丽华还有点雀跃,待苏圆上车坐好后,她才将三轮车缓缓开出了农贸市场。
三轮车在道路上跑得越快,王丽华被耳边风刮得就越痛快,有了钱又有了车的感觉真让人痛快,好歹她们娘两现在也是有房有车一族了。
王丽华感概自己是幸运的,若不是老公留了一个镯子给她,她也换不来这些钱。以前身边的人都羡慕她嫁了个好老公,老公虽说不上多英俊,但对她是真真的好,婚后宠着她,溺着她,在物质上从没亏欠过她。
可她丈夫从小生活就优越,稍微遭受点挫折便再站不起来了。想着自杀去世的丈夫,王丽华又是一阵伤感,好在她现在还有女儿在,为了女儿,再苦再累的日子也要撑下去。
*
第二天是一团一中开学,王丽华带着苏圆去学校报名。
转校生入学前有一个考试,考数学、英语、语文。如果考生考试成绩太差,就会被安排留级。重活一世的苏圆对于初中的知识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偏偏她初中还是个成绩老垫底的学渣。
英语苏圆没问题,毕竟出入社会后她补过口语,跟老外交流是没什么问题的。语文的话,对于前世写小说的苏圆来说,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只是数学这一门,苏圆实在不知道初一的知识她还记不记得。
到了学校,苏圆被安排进政教处隔壁宽敞的会议室里,家长被安排在外面等候。苏圆拿着笔在里面坐了一会儿,监考老师又带了一个少年进来。
那少年穿着黑色骷髅头的棉袄,穿着时下流行的宽大喇叭裤,耳朵上打了两个耳钉,看得苏圆肉疼。那少年在监考老师的指挥下坐在了苏圆身旁,苏圆打量了他一眼,她觉得自己的审美有点崩坏。
少年的打扮对于现在的人来说是超前时髦,但对于苏圆来说却是过时和非主流,这是她重生回来第一次见到非主流。
因为少年超前的打扮,苏圆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其实这孩子长得挺白净,五官都属于很精致的那一类,假以时日必然会长成一枚小鲜肉。
少年见苏圆在打量她,哼了一声,转动着手中钢笔,不屑道:“看什么看,乡巴佬。”
“……”苏圆干咳一声,这少年绝对是叛逆,叛逆!她一个老大婶也就不跟他计较了,握着笔淡淡说了一句,“彼此彼此。”
少年被她那句“彼此彼此”惹得不痛快,“乡巴佬,谁跟你‘彼此彼此’了?”少年一脚踹在苏圆凳子腿上,差点让苏圆跌倒。还好她反应快跳了起来,凳子“砰”的一声被少年踹了出去,她却杵在桌子边。
监考老师正在给他们分卷子,见二人大眼瞪小眼,呵斥他们:“两位新同学,你们是怎么回事?”
少年抱着胳膊哼了一声,“看她不爽喽。”
苏圆嘴角抽了抽,好无奈。她一个老大婶被一枚小鲜肉欺负,对骂吧,有*份。她索性还是忍忍吧,人家少年正在叛逆期,她离他远点儿做卷子便是了。
苏圆拿着纸笔挪动到离他三米远的位置坐下,端正坐着等待老师发试卷。
第一场考试是考语文,苏圆扫了一眼语文卷子,也不是多难,她做起卷子来从头写到尾都没停顿过。诗句默写对苏圆没有难度,她前世出版过一本散文集,就是专门剖析诗句的,她对古诗做过不少功课,是以这些根本难不倒她。
作文题目是半命题作文,“第一次____”,全文规定字数是八百字。
对于这种初一的半命题作文,只要点到头尾,中心思想围绕着主题不跑题,拿高分也是没问有题的。为了应景,她打算写来新疆的感受,题目就叫《第一次来新疆》。
作文写到一半苏圆感叹命运的巧妙,她这个年龄写这种作文,她突然就有了一种“返回青春”的感觉。
反观跟他一起考试的少年,咬着笔头盯着卷子发愣,少年见苏圆写好了作文,厚着脸皮用纸团砸了她一下。“喂,我说乡巴佬,把你的卷子给我瞧瞧。”
苏圆看了一眼正在打瞌睡的监考老师,又看了一眼少年,淡淡道:“你叫我什么?”
少年顿了一下,嬉皮笑脸道:“同学,我没别的想法,就想跟你对对答案。”说话的功夫,少年已经朝着苏圆挪了过来,一脸讨好的看着她。少年一脸期待的看着苏圆,这仔细一看他才发现,这女同学白白净净,身上穿得也好,怎么看都不像是农场打扮老土冒的乡巴佬。
这么一打量,少年对苏圆好感度蹭蹭飙升。
苏圆扫了一眼她那张空白的卷子,又看了眼他的名字,呵呵一声,“秦邵?名字不错啊。”
☆、第13章吃卷子
“你自己的名字倒是写得不错。”
秦邵咦了一声,撑着下巴看着她:“不错啊,你竟然看得懂我的艺术签名,这是我花一百块求来的,怎么样帅不?”
苏圆懒得理他,继续低头检查卷子。这重生回来第一次考试,她可得好好对待,满分她是拿不下,八十分应该是没问题的。毕竟以前她初中时,成绩都是垫底,语文勉强能过及格线,其它几门科目死活都上不了及格线。
她觉得那老头笑得奇怪,可她又说不出是哪里奇怪。
☆、第12章开学
母女两钱拿在手上总是有些不放心,他们拿着钱又辗转去了邮局,存了三万进去,留了五千。
团部农贸市场有个卖摩托车的店,也卖电动三轮车。王丽华打算去试试三轮车,如果和眼缘,今天就给买下来开回去。团场就这点好,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不用上牌照,自个儿想怎么开就怎么开。
到了摩托车店面,王丽华左看右看都觉得那些电动三轮车丑,看着这种丑掉渣的电轮车她真的有点不好意思开了。若她是个大男人还好,偏偏她是个女人,女人开电动三轮车,得是多么的不伦不类,一点也不优雅。
苏圆看出了母亲的想法,她道:“妈,这团场还有女人开拖拉机呢,你开三轮车很拉风啊!”
“拉风?”好吧,王丽华一颗傲娇的心得到了安慰。
比起拖拉机,三轮车是要高大上一点。王丽华也不磨叽了,早买晚买都是买,索性现在买了开回去!王丽华跟老板打听了一下价格,让她没想到的是,一辆电动三轮车那么贵,最便宜的也要三千五。
王丽华拉着老板,跟他讲价,“三千二,三千二这车卖给我。”
老板见她是个女人,以为她是来捣乱的,摆摆手道:“三千五,爱买不买。”
王丽华有点受伤,她这么多年来第一次讲价,竟然就这样被回绝了!苏圆见母亲受挫,忍不住上前跟老板说:“老板,这车我们是诚心要买,我妈是做蔬菜生意,需要一辆电动三轮车拉货。我看你们这里也卖自行车,不如这样,三千五搭一辆自行车,如何?”团部一中离苏圆家较远,苏圆又不可能每周放学都坐车,只能买辆自行车。
老板看了眼苏圆,“你这姑娘,你是让我把自行车送给你不成?不诚心买就别来捣乱。”
“老板,您刚才卖给那叔叔也才三千二,怎么到了我们这里,你就不肯卖了?是怕我们拿不出钱还是怎么着?”苏圆看着老板,又笑着说:“我还没见过有人来了生意往门外推的,您这做生意的也太没诚意了。”苏圆从母亲包里拿出钱,握在手中。
店老板看着苏圆手中的钱,总算信她们是诚心来买车的了。最后三轮车的价格谈下来是三千三,加一辆自行车是三千六。这个价格苏圆还算满意。
付了钱,母女两将车放在三轮车上,王丽华试着骑了一下,在店老板的指示下,王丽华很快上手。骑着新三轮车的王丽华还有点雀跃,待苏圆上车坐好后,她才将三轮车缓缓开出了农贸市场。
三轮车在道路上跑得越快,王丽华被耳边风刮得就越痛快,有了钱又有了车的感觉真让人痛快,好歹她们娘两现在也是有房有车一族了。
王丽华感概自己是幸运的,若不是老公留了一个镯子给她,她也换不来这些钱。以前身边的人都羡慕她嫁了个好老公,老公虽说不上多英俊,但对她是真真的好,婚后宠着她,溺着她,在物质上从没亏欠过她。
可她丈夫从小生活就优越,稍微遭受点挫折便再站不起来了。想着自杀去世的丈夫,王丽华又是一阵伤感,好在她现在还有女儿在,为了女儿,再苦再累的日子也要撑下去。
*
第二天是一团一中开学,王丽华带着苏圆去学校报名。
转校生入学前有一个考试,考数学、英语、语文。如果考生考试成绩太差,就会被安排留级。重活一世的苏圆对于初中的知识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偏偏她初中还是个成绩老垫底的学渣。
英语苏圆没问题,毕竟出入社会后她补过口语,跟老外交流是没什么问题的。语文的话,对于前世写小说的苏圆来说,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只是数学这一门,苏圆实在不知道初一的知识她还记不记得。
到了学校,苏圆被安排进政教处隔壁宽敞的会议室里,家长被安排在外面等候。苏圆拿着笔在里面坐了一会儿,监考老师又带了一个少年进来。
那少年穿着黑色骷髅头的棉袄,穿着时下流行的宽大喇叭裤,耳朵上打了两个耳钉,看得苏圆肉疼。那少年在监考老师的指挥下坐在了苏圆身旁,苏圆打量了他一眼,她觉得自己的审美有点崩坏。
少年的打扮对于现在的人来说是超前时髦,但对于苏圆来说却是过时和非主流,这是她重生回来第一次见到非主流。
因为少年超前的打扮,苏圆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其实这孩子长得挺白净,五官都属于很精致的那一类,假以时日必然会长成一枚小鲜肉。
少年见苏圆在打量她,哼了一声,转动着手中钢笔,不屑道:“看什么看,乡巴佬。”
“……”苏圆干咳一声,这少年绝对是叛逆,叛逆!她一个老大婶也就不跟他计较了,握着笔淡淡说了一句,“彼此彼此。”
少年被她那句“彼此彼此”惹得不痛快,“乡巴佬,谁跟你‘彼此彼此’了?”少年一脚踹在苏圆凳子腿上,差点让苏圆跌倒。还好她反应快跳了起来,凳子“砰”的一声被少年踹了出去,她却杵在桌子边。
监考老师正在给他们分卷子,见二人大眼瞪小眼,呵斥他们:“两位新同学,你们是怎么回事?”
少年抱着胳膊哼了一声,“看她不爽喽。”
苏圆嘴角抽了抽,好无奈。她一个老大婶被一枚小鲜肉欺负,对骂吧,有*份。她索性还是忍忍吧,人家少年正在叛逆期,她离他远点儿做卷子便是了。
苏圆拿着纸笔挪动到离他三米远的位置坐下,端正坐着等待老师发试卷。
第一场考试是考语文,苏圆扫了一眼语文卷子,也不是多难,她做起卷子来从头写到尾都没停顿过。诗句默写对苏圆没有难度,她前世出版过一本散文集,就是专门剖析诗句的,她对古诗做过不少功课,是以这些根本难不倒她。
作文题目是半命题作文,“第一次____”,全文规定字数是八百字。
对于这种初一的半命题作文,只要点到头尾,中心思想围绕着主题不跑题,拿高分也是没问有题的。为了应景,她打算写来新疆的感受,题目就叫《第一次来新疆》。
作文写到一半苏圆感叹命运的巧妙,她这个年龄写这种作文,她突然就有了一种“返回青春”的感觉。
反观跟他一起考试的少年,咬着笔头盯着卷子发愣,少年见苏圆写好了作文,厚着脸皮用纸团砸了她一下。“喂,我说乡巴佬,把你的卷子给我瞧瞧。”
苏圆看了一眼正在打瞌睡的监考老师,又看了一眼少年,淡淡道:“你叫我什么?”
少年顿了一下,嬉皮笑脸道:“同学,我没别的想法,就想跟你对对答案。”说话的功夫,少年已经朝着苏圆挪了过来,一脸讨好的看着她。少年一脸期待的看着苏圆,这仔细一看他才发现,这女同学白白净净,身上穿得也好,怎么看都不像是农场打扮老土冒的乡巴佬。
这么一打量,少年对苏圆好感度蹭蹭飙升。
苏圆扫了一眼她那张空白的卷子,又看了眼他的名字,呵呵一声,“秦邵?名字不错啊。”
☆、第13章吃卷子
“你自己的名字倒是写得不错。”
秦邵咦了一声,撑着下巴看着她:“不错啊,你竟然看得懂我的艺术签名,这是我花一百块求来的,怎么样帅不?”
苏圆懒得理他,继续低头检查卷子。这重生回来第一次考试,她可得好好对待,满分她是拿不下,八十分应该是没问题的。毕竟以前她初中时,成绩都是垫底,语文勉强能过及格线,其它几门科目死活都上不了及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