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小说网 www.quanben5.net,[综]女主难为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尖,却是错开。
是离开的时候了,第一次,为了能够主动离开这里,于凛凛选择了服下毒药。等解毒之日,便是朱七七回来之时吧。
这么想着,于凛凛闭着眼睛,微笑着仰面倒在了地上。
☆、第122章番外玖王怜花
王怜花这一生中有过无数红颜知己。他天生就喜欢好看的女孩子,欣赏美又有什么不对呢。所以,在初次遇到朱七七的时候,他只是怀着猎艳的心态去的。
朱七七毫无疑问是美人不错,在初次见面他就对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孩子生出了兴趣,虽然更多是对她的脸的兴趣。而之后,朱七七被移魂了。他一开始只是觉得朱七七有些异样,等她伸出两根手指夹住他的手时,他就确信她不是朱七七了。
王怜花向来对旁门左道特别感兴趣,也许他并不是武功最厉害的,但他确信自己绝对是懂得最多的。这自负的心态在看见沈浪时有过受挫,却并不有多深。大约是,他所有的受挫都在于凛凛这里领略过了。
移魂过后的朱七七与之前截然不同。他之所以放她,自然是知道她无处可去,终究还是会乖乖回到他手里,还不用被母亲发现。这么一举两得的事情,王怜花怎么可能会放过。暂时的放过,只是为了之后的拥有罢了。
事实也正如王怜花所想,他假意说要雇佣她,又带着她去往欧阳喜的拍卖会,带她到用来当面子活的王府住。就连王怜花自己都弄不懂自己究竟想要的是什么,因为他向来是与兴趣同行的。
大约,只是觉得有趣,就这样做了。
一开始暧昧以对,似真似假,他向来游戏人生,猎艳高手,想着忽远忽近地吊着人。但是,对方压根不受侵扰。因为她真的从未当真过。
第一次觉得受挫,但越受挫就越不甘心,越想得到。但不知怎么的,他却从未对她下手过。大概是知道她本就不是朱七七,就算占了她的身子,也什么都代表不了。更何况,他王怜花岂是会强迫人的那种人。向来都是攻身为下,攻心为上。
王怜花从未想过,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自己竟会有栽了的一天。
是的,栽了。
他的若即若离压根没对于凛凛产生影响,反而是于凛凛漫不经心的笑容,随心而发的靠近和疏远,让他成了栽进去的那个。
是个高手。向来游戏花丛的王怜花对于凛凛下的判定便是如此,身边的桃花只多不少,连女子都逃不过,怎么不是高手?就算是王怜花,也绝不敢断定自己能得男人的喜欢。但于凛凛做到了,无论女子还是男子,似乎都未能逃过。
王怜花那时还以为自己已及时抽身,所以可以远远地看着那些局中的男男女女陷下与痛苦,而他清醒地站在一边,一壶浊酒饮着,远远地看着这一幕。
但是,事实却截然相反,在他犹不自知之时,心却已陷落。
这确实不科学。在发现对方也是个高手时,王怜花反而被挑起了兴趣,做得更为隐晦,他以为十拿九稳,没想到,掉坑的却是自己。他以为自己游离在局外,看着她挑起别人的兴趣,却走得那么坚定疏离,心中窃喜她好像谁也不喜欢,好像谁也无法引起她的兴趣。这样的女人,更让王怜花有了征服的心思。大约是,谁都喜欢却得不到的东西,总是会觉得特别好,若是能拿在手里,该是多大的成就感。
他使出了浑身解数,她却压根一点儿都没受勾引,心智之坚定乃他平生仅见。而他却愈发被激起了挑战欲,甚至对其他女人都失去了兴趣,心心念念只有与于凛凛的较劲。同是个中高手,到底是她先被迷惑,还是他先失败呢?
没想到,结局终究是他的失败,不止如此,连心都丢出去了。
王怜花怎会心平?他在不忿的同时,又忍不住想,难道我王怜花的魅力就只有这么点吗?大约是将于凛凛当成了最难攻略的对象,所以用上了真心。因为她太难到手,所以用真心以待,终有一日,就会得到。
但王怜花却没想到,即便捧出了真心,受伤的也只是他自己。她容易亲近不假,但即便时日再长,她也永远站在那固定的距离,再不会向前迈出一步。而等他下定决心朝她奔去,她却已经开始后退了。他们之间永远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像横亘的沟壑,再无法跨越。而这一切,都是她有意为之。
只不过是不喜欢。王怜花想。
在救下白飞飞之时,王怜花也很诧异,为何于凛凛知道了她身怀内力,压根不可能是会沦落到被贩卖这一步的女子,却还是义无反顾地救下了她。一开始,王怜花也知道她是个美人,极有可能是冲着自己来的。但是却没将这话告诉于凛凛,冷眼看着她真的买下了白飞飞。
那一刻,其实王怜花是想她吃个教训的,如此,她便会相信他才是真正对她好的那个,不会背叛,从未离开。
但是,没想到的是,即便真的被白飞飞背叛,她的笑容似乎也从未改变过。
为什么你对别人都能和颜悦色,单单是我,始终不再靠近,不会信任?
王怜花觉得不忿,饶是他如此惊才绝艳,这世上就没有他做不到的事,就没有他得不到的,却始终得不到她。
是得不到的执念,还是得到别人得不到的东西将产生的巨大成就感作祟,王怜花已不明白,他只是喜欢将这水搅得更浑。我得不到没关系,反正你们也都得不到啊。这想法实在是幼稚,大概她也是看出来了,所以才自始至终都与他保持着距离吧。
她离得愈是远,他就愈不甘心,所以一路追逐。直至与她比武之时,吻上她的嘴唇,一股有如野火般熊熊燃烧的势头席卷了身体,一直以来玩弄她人,自负于自己从没有得不到的女人的王怜花,第一次感觉到恋心这种东西。那种灼热的,仿佛连自己都要焚烧起来的热烈情感席卷了他,自此把持不住,自此丢失了心。
原来如此。
那一刻,他才明了,原来早已不是猎艳角逐,也绝不是什么幼稚地想得到,这一切只是源于他喜欢上了她。因为是初恋,因为是第一次,所以他以为和以前的每一次猎艳其实没什么不同,只是这次对象比较棘手,所以……是他亲手将她推远的,是他亲手划开了距离,自此不能靠近。
喜欢你,想和你在一起,对其他女人都没了兴趣,只有想让你成为唯一。
王怜花身边来来去去这么多女人,王怜花只用一双手就能让女人销魂难耐,王怜花已认为*大于情感,控制了*就是控制了女人。直到他遇见了于凛凛。
他鲜衣怒马打她生命里路过,以为她是他沿途的风景,因着这风景的美丽而流连,殊不知,他才是她路过的风景。她目不斜视,就要离开,却是他留恋不舍,非要抓着她不放。是他迷恋了景色舍不得走,而这景色却是已经要走出他的视野,再不与他交集。
原来该默契地放手的,至少这样还能留下点面子与自尊。即便不被爱,起码也能装作自己从未爱过不是吗?
王怜花一直都冷眼看着白飞飞的感情。在他看来,白飞飞那压根也不是爱,她只是长期处于太冷的黑暗里,所以一遇到这么点温暖,就有如找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抱住不放。她所考虑的只有自己,只想着要将于凛凛留在身边,却毫不考虑于凛凛自己的想法。
在看见白飞飞绑架走了于凛凛时,王怜花就猜到了她的目的。因为她与之前的他其实是一类人,这难道也是柴玉关的血在作祟吗?他们都是柴玉关的孩子,所以是天生的自私鬼。白飞飞只是为了自己而留下于凛凛,就像以前的他,只是为了自己的兴趣才与她暧昧,想引得她上钩。
但是,终究是他先一步学会爱情,学会付出。
这也不过是比武时的那个吻而让他学到了这些。他在不知不觉的时候爱上她,与她较劲,想要得到,这些情绪不是因为猎艳不到的不甘,只是因为他才遇到初恋,明白得太晚,让她远去。
所以,耗去了好几个月的时间跟踪白飞飞,又散布假消息,只身闯入机关毒雾遍布的幽灵谷,做出这么疯狂的事情,奄奄一息地倒在幽灵宫里。
就连他自己都不相信,他做这一切,大约只是想在死前见她一眼。一向游戏人生的他,这一次真是玩脱了,连命都要赔上了啊。王怜花倒在地上的时候还忍不住想,但在看见她担忧的目光,温柔扶着他的手时,王怜花又不免悲哀地想道。
最糟糕的是,他竟然一点都不觉得后悔。
都要为她而死了,却还是一点懊悔都没有,反而觉得庆幸。还好他没死在路上,还好还见到了她的脸。
尖,却是错开。
是离开的时候了,第一次,为了能够主动离开这里,于凛凛选择了服下毒药。等解毒之日,便是朱七七回来之时吧。
这么想着,于凛凛闭着眼睛,微笑着仰面倒在了地上。
☆、第122章番外玖王怜花
王怜花这一生中有过无数红颜知己。他天生就喜欢好看的女孩子,欣赏美又有什么不对呢。所以,在初次遇到朱七七的时候,他只是怀着猎艳的心态去的。
朱七七毫无疑问是美人不错,在初次见面他就对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孩子生出了兴趣,虽然更多是对她的脸的兴趣。而之后,朱七七被移魂了。他一开始只是觉得朱七七有些异样,等她伸出两根手指夹住他的手时,他就确信她不是朱七七了。
王怜花向来对旁门左道特别感兴趣,也许他并不是武功最厉害的,但他确信自己绝对是懂得最多的。这自负的心态在看见沈浪时有过受挫,却并不有多深。大约是,他所有的受挫都在于凛凛这里领略过了。
移魂过后的朱七七与之前截然不同。他之所以放她,自然是知道她无处可去,终究还是会乖乖回到他手里,还不用被母亲发现。这么一举两得的事情,王怜花怎么可能会放过。暂时的放过,只是为了之后的拥有罢了。
事实也正如王怜花所想,他假意说要雇佣她,又带着她去往欧阳喜的拍卖会,带她到用来当面子活的王府住。就连王怜花自己都弄不懂自己究竟想要的是什么,因为他向来是与兴趣同行的。
大约,只是觉得有趣,就这样做了。
一开始暧昧以对,似真似假,他向来游戏人生,猎艳高手,想着忽远忽近地吊着人。但是,对方压根不受侵扰。因为她真的从未当真过。
第一次觉得受挫,但越受挫就越不甘心,越想得到。但不知怎么的,他却从未对她下手过。大概是知道她本就不是朱七七,就算占了她的身子,也什么都代表不了。更何况,他王怜花岂是会强迫人的那种人。向来都是攻身为下,攻心为上。
王怜花从未想过,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自己竟会有栽了的一天。
是的,栽了。
他的若即若离压根没对于凛凛产生影响,反而是于凛凛漫不经心的笑容,随心而发的靠近和疏远,让他成了栽进去的那个。
是个高手。向来游戏花丛的王怜花对于凛凛下的判定便是如此,身边的桃花只多不少,连女子都逃不过,怎么不是高手?就算是王怜花,也绝不敢断定自己能得男人的喜欢。但于凛凛做到了,无论女子还是男子,似乎都未能逃过。
王怜花那时还以为自己已及时抽身,所以可以远远地看着那些局中的男男女女陷下与痛苦,而他清醒地站在一边,一壶浊酒饮着,远远地看着这一幕。
但是,事实却截然相反,在他犹不自知之时,心却已陷落。
这确实不科学。在发现对方也是个高手时,王怜花反而被挑起了兴趣,做得更为隐晦,他以为十拿九稳,没想到,掉坑的却是自己。他以为自己游离在局外,看着她挑起别人的兴趣,却走得那么坚定疏离,心中窃喜她好像谁也不喜欢,好像谁也无法引起她的兴趣。这样的女人,更让王怜花有了征服的心思。大约是,谁都喜欢却得不到的东西,总是会觉得特别好,若是能拿在手里,该是多大的成就感。
他使出了浑身解数,她却压根一点儿都没受勾引,心智之坚定乃他平生仅见。而他却愈发被激起了挑战欲,甚至对其他女人都失去了兴趣,心心念念只有与于凛凛的较劲。同是个中高手,到底是她先被迷惑,还是他先失败呢?
没想到,结局终究是他的失败,不止如此,连心都丢出去了。
王怜花怎会心平?他在不忿的同时,又忍不住想,难道我王怜花的魅力就只有这么点吗?大约是将于凛凛当成了最难攻略的对象,所以用上了真心。因为她太难到手,所以用真心以待,终有一日,就会得到。
但王怜花却没想到,即便捧出了真心,受伤的也只是他自己。她容易亲近不假,但即便时日再长,她也永远站在那固定的距离,再不会向前迈出一步。而等他下定决心朝她奔去,她却已经开始后退了。他们之间永远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像横亘的沟壑,再无法跨越。而这一切,都是她有意为之。
只不过是不喜欢。王怜花想。
在救下白飞飞之时,王怜花也很诧异,为何于凛凛知道了她身怀内力,压根不可能是会沦落到被贩卖这一步的女子,却还是义无反顾地救下了她。一开始,王怜花也知道她是个美人,极有可能是冲着自己来的。但是却没将这话告诉于凛凛,冷眼看着她真的买下了白飞飞。
那一刻,其实王怜花是想她吃个教训的,如此,她便会相信他才是真正对她好的那个,不会背叛,从未离开。
但是,没想到的是,即便真的被白飞飞背叛,她的笑容似乎也从未改变过。
为什么你对别人都能和颜悦色,单单是我,始终不再靠近,不会信任?
王怜花觉得不忿,饶是他如此惊才绝艳,这世上就没有他做不到的事,就没有他得不到的,却始终得不到她。
是得不到的执念,还是得到别人得不到的东西将产生的巨大成就感作祟,王怜花已不明白,他只是喜欢将这水搅得更浑。我得不到没关系,反正你们也都得不到啊。这想法实在是幼稚,大概她也是看出来了,所以才自始至终都与他保持着距离吧。
她离得愈是远,他就愈不甘心,所以一路追逐。直至与她比武之时,吻上她的嘴唇,一股有如野火般熊熊燃烧的势头席卷了身体,一直以来玩弄她人,自负于自己从没有得不到的女人的王怜花,第一次感觉到恋心这种东西。那种灼热的,仿佛连自己都要焚烧起来的热烈情感席卷了他,自此把持不住,自此丢失了心。
原来如此。
那一刻,他才明了,原来早已不是猎艳角逐,也绝不是什么幼稚地想得到,这一切只是源于他喜欢上了她。因为是初恋,因为是第一次,所以他以为和以前的每一次猎艳其实没什么不同,只是这次对象比较棘手,所以……是他亲手将她推远的,是他亲手划开了距离,自此不能靠近。
喜欢你,想和你在一起,对其他女人都没了兴趣,只有想让你成为唯一。
王怜花身边来来去去这么多女人,王怜花只用一双手就能让女人销魂难耐,王怜花已认为*大于情感,控制了*就是控制了女人。直到他遇见了于凛凛。
他鲜衣怒马打她生命里路过,以为她是他沿途的风景,因着这风景的美丽而流连,殊不知,他才是她路过的风景。她目不斜视,就要离开,却是他留恋不舍,非要抓着她不放。是他迷恋了景色舍不得走,而这景色却是已经要走出他的视野,再不与他交集。
原来该默契地放手的,至少这样还能留下点面子与自尊。即便不被爱,起码也能装作自己从未爱过不是吗?
王怜花一直都冷眼看着白飞飞的感情。在他看来,白飞飞那压根也不是爱,她只是长期处于太冷的黑暗里,所以一遇到这么点温暖,就有如找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抱住不放。她所考虑的只有自己,只想着要将于凛凛留在身边,却毫不考虑于凛凛自己的想法。
在看见白飞飞绑架走了于凛凛时,王怜花就猜到了她的目的。因为她与之前的他其实是一类人,这难道也是柴玉关的血在作祟吗?他们都是柴玉关的孩子,所以是天生的自私鬼。白飞飞只是为了自己而留下于凛凛,就像以前的他,只是为了自己的兴趣才与她暧昧,想引得她上钩。
但是,终究是他先一步学会爱情,学会付出。
这也不过是比武时的那个吻而让他学到了这些。他在不知不觉的时候爱上她,与她较劲,想要得到,这些情绪不是因为猎艳不到的不甘,只是因为他才遇到初恋,明白得太晚,让她远去。
所以,耗去了好几个月的时间跟踪白飞飞,又散布假消息,只身闯入机关毒雾遍布的幽灵谷,做出这么疯狂的事情,奄奄一息地倒在幽灵宫里。
就连他自己都不相信,他做这一切,大约只是想在死前见她一眼。一向游戏人生的他,这一次真是玩脱了,连命都要赔上了啊。王怜花倒在地上的时候还忍不住想,但在看见她担忧的目光,温柔扶着他的手时,王怜花又不免悲哀地想道。
最糟糕的是,他竟然一点都不觉得后悔。
都要为她而死了,却还是一点懊悔都没有,反而觉得庆幸。还好他没死在路上,还好还见到了她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