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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宸灏捏着啤酒罐的手一顿,而后有轻微的金属罐声音。
“爱情不是财富,你放弃了,日后还能挣回来。”jason轻轻叹息。现在就算挣回来,也远没有当初那样的自在和豪情,白手起家完全依靠自己,和放弃心中那一点点骄傲的自尊回来接手家族财富,对别人来说可能求之不得,对宋宸灏来说,却不一样吧。“爱情就是在合适的地方,合适的时间,遇到合适的人,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错过了,哪怕日后相逢,可能也不是同一个感觉了。”
道理他都懂,可是依旧过不好这段人生。宋宸灏沉默不语,只是闷头喝酒。
你要爱上一个人,太难了,难得的心动,怎么能够就此放弃。这样的话,我很害怕,你未来的日子都要孤单一人。虽然我会一直陪着你,可是兄弟之情,终究弥补不了男女之爱。jason不敢说出这样的担忧,他也知道,这样说宋宸灏丝毫不会在意。“爱情不是东西,不能谦让,你说要就要,你说给就给。泠澜喜欢钟警官又如何?你不也喜欢吗?烨子不也喜欢吗?公司那个小家伙元恺不也喜欢吗?是朋友你让,是兄弟你让,是员工你都要让?你高风亮节没关系,可是你问过钟警官的感受没有?你知不知道她究竟喜欢谁想要谁?你们这样两个人私下约好就行了?你们尊重钟警官的想法了吗?”
宋宸灏有如醍醐灌顶。是的,他和顾泠澜,谁都不能代替钟筝做决定。可是……一想到顾泠澜的愁颜不展欲语还休,想起曾经亲密无间的过往,想起顾泠澜所受的苦,他又实在不忍心,要和顾泠澜正面相争。
“说了这么多,你打算怎么办?”jason研究着宋宸灏表情的瞬息万变,推测着他的心意。
“我答应泠澜了,不跟他争。”宋宸灏苦涩:“男人说话,一言九鼎。”
“我只能说,你们这样两个男人,都很自私。”jason一副“道不同不相为谋”的表情。
“你不是说,一切都要看钟筝吗?”宋宸灏苦笑,仰望星空,身在尘世,心却于无际处漂流,惶惶然不得安生:“如果她和泠澜,最终还是没有缘分……”那那个时候,再轮到他吧。这样也算给了泠澜机会,也给了她选择的权利。
“感情是会变的,我跟你说过,女人是感性的,是缺乏安全感的,命中注定,也抵不过刻意地缠绵和柔情。”人生与之俱来,除了执著,还有贪嗔痴等等各种杂念,谁知道会有哪一日,会忽然被这些蒙蔽了双眼?
就如同,程湘与他。曾经锦瑟和谐一对璧人,只因为他的忙碌,他的放心,她的怀疑,她的不安,她的贪心,还有另一个男人刻意的讨好,万般的柔情,于是终究演变成如此的局面。
“如果是这样,”宋宸灏叹息,闭上眼睛:“他们幸福就好。”
jason只能恨铁不成钢。“你不要用一辈子来后悔。”
那一头,孟歌抱着顾泠澜下车,丝毫不管出租车司机怪异的眼光,依旧公主抱着顾泠澜,直接回到自己的家。虽然说泠澜家就在隔壁,可是,要照顾一个醉酒的病人,还是在自己家比较好不是吗?
温柔将顾泠澜放进自己大床,小心地帮他脱掉外套和长裤。六月底的天气温度已经挺高,他倒也不怕顾泠澜着凉。泠澜小美人的外号真的不是吹得,看看那安静美丽的睡颜,看看那纤瘦柔美的身躯,还有那交缠的两条大长腿,啧啧,真是睡美人啊。
孟歌黠促地笑着,摸着下巴很猥琐地盯着床上的人儿,想着是不是再来重温旧梦吓吓小泠澜。不过醉酒两方换过来,他要再干点别的,那就是趁人之危了,对于美女,啊不,是美男,孟歌一向是很有绅士风度的。
于是孟大帅哥只是掏出了手机,各个角度给睡美人留念一圈之后,就细心地用热水帮顾泠澜擦拭了一下身体。以前顾泠澜身体不好,喝酒都只能偷着那么咪两口,从来没有醉成这样过。今天这样子,被吃豆腐也毫不知情,足够让他嘲笑好一阵子了。
衬衫穿着睡觉估计会很不舒服,孟歌找来自己的睡衣,轻轻扶起顾泠澜,帮他把纽扣一个个解开。手指到达胸口的时候,忍不住微微颤了颤,细腻柔滑的肌肤上,有一条狰狞突出的新生疤痕,突兀地出现在胸口。
孟歌的身体有点僵硬。他没敢看,只是将顾泠澜的后背紧靠在自己胸膛,指腹顺着疤痕一点点向下,一直到锁骨下方两寸左右的位置,延伸到肋骨以下。
这就是泠澜的伤口。这就是他新生的代价。
孟歌的笑容渐渐变成了无言的心酸和心疼。他就保持着这样的姿势好一会儿,而后又轻轻一笑,伸手揉乱了顾泠澜微软而柔顺的长发:“你小子,放心吧,我什么都没看见。”
他重新温柔地把顾泠澜放下来,帮他一一扣好扣子。泠澜暂时还不想给别人看的东西,他就非礼无视。
洗漱,确定自己身上干干净净,孟歌毫无廉耻地跳到了自己的床上——嘿嘿,明儿估计能让小泠澜吓一跳吧?回到那些同床共枕的日子,感觉还真的不错呢。
钟筝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换下了一身华服,然后把自己扔进浴缸,好好地泡个澡,洗干净自己的身体,洗干净自己混乱的思想。
锦衣虽美,对她来说却如同囚服,束缚了身体,也舒服了灵魂。阶层的烙印虽然可以被努力所改造,可是目前为止,她很满意自己的生活,并且自得其乐,她并不想去融进那样的圈子,不适合她。
她就喜欢没心没肺大笑,而不需要笑不露齿注意姿态仪表;她就喜欢大大咧咧英姿飒爽,而不需要踩着三寸高跟婀娜妖娆;她就喜欢大杯喝酒大声吆喝,和兄弟朋友们在一起直来直往,而不喜欢一大堆衣着革履的陌生人凑在一起,互相说着恭维客套的话,却猜不透心里的想法。
所以,她和宋宸灏,不应该有交集。他是阳春白雪,她是下里巴人;他高高在上,而她,只是尘土里一朵坚韧的小花。
他或许一时兴起看上了她的洁白素雅,可是她没办法适应那种高处不胜寒的冷空气,离开了她根植的泥土,她会很快枯萎死去。
飞蛾扑火一样的感情,她要不起。爱情的花朵固然充满着芳香,可是,她还有许许多多同样的事情需要去做,她要爱惜自己。
人生总有取舍是不是?与其望着水中月镜中花,不如踏踏实实做点自己能做的事情。灰姑娘的美梦,偶尔做做就好,不能当真。
当真就输了。
她好像已经一败涂地。
过了刚才那种慌乱的心情,离开了那个衣香鬓影的场合,蜗居在这属于自己的一方天地,她的思绪层层沉淀,脉络分明。勇敢面对自己,积极反省自己,一向是她的人生准则,可是有意无意地,她已经装鸵鸟好长一段时间。
想假装看不见自己在意他的心,想假装自己,没有喜欢上他。可是,该怎么解释,看见他就惊慌失措的心情,面对他就无法思考的混沌,靠近他就心跳加速的紧张,以及,在他的怀抱与亲吻里,不断沉沦的本能。
他对她而言,是特别的。原来这种感觉,叫做喜欢,叫做心动。不同于以往的感受,很美好,也很甜蜜。
可她对他而言呢?是不是只是一种吸引而已?仅仅来自身体的吸引。
她喜欢他的靠近,如伊甸园里的苹果,散发着致命的诱惑。她原本也愿意就这么偷偷喜欢着他,体会着别样的心跳加速和期盼紧张,可是,他今天的举动,近乎残忍地让她感到屈辱,她的自尊和自爱,让她无法接受自己如此堕落。
我可以接受卑微地爱着你,可是不能接受爱意被如此地践踏。你若想要我的身体,那就拿你的真心来换。
钟筝沉入水中,屏息,直到不能呼吸的感觉仿佛要爆炸一样,才钻出水面,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水珠顺着发丝和肌肤滑落,分不清来自那里。
或许,也有眼里。
顾泠澜行走在黑暗里。身体似乎特别的沉重,脚步也极其地缓慢,四周是深不见底的黑暗,浓郁如墨色一样将他包围。奇异地,他的心中没有紧张,没有恐惧,仿佛这一路走来,他已经习惯,已经麻木。
蓦然,静谧地让人窒息的黑暗里,忽然出现了一点点声音,零零碎碎模模糊糊,可是真真切切地传来。仿佛溺水的人抓到一根浮木,顾泠澜麻木的神经忽然醒来,他停下机械的步伐,仔细循着声音的来源。
“顾泠澜,加油!你一定... -->>
宋宸灏捏着啤酒罐的手一顿,而后有轻微的金属罐声音。
“爱情不是财富,你放弃了,日后还能挣回来。”jason轻轻叹息。现在就算挣回来,也远没有当初那样的自在和豪情,白手起家完全依靠自己,和放弃心中那一点点骄傲的自尊回来接手家族财富,对别人来说可能求之不得,对宋宸灏来说,却不一样吧。“爱情就是在合适的地方,合适的时间,遇到合适的人,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错过了,哪怕日后相逢,可能也不是同一个感觉了。”
道理他都懂,可是依旧过不好这段人生。宋宸灏沉默不语,只是闷头喝酒。
你要爱上一个人,太难了,难得的心动,怎么能够就此放弃。这样的话,我很害怕,你未来的日子都要孤单一人。虽然我会一直陪着你,可是兄弟之情,终究弥补不了男女之爱。jason不敢说出这样的担忧,他也知道,这样说宋宸灏丝毫不会在意。“爱情不是东西,不能谦让,你说要就要,你说给就给。泠澜喜欢钟警官又如何?你不也喜欢吗?烨子不也喜欢吗?公司那个小家伙元恺不也喜欢吗?是朋友你让,是兄弟你让,是员工你都要让?你高风亮节没关系,可是你问过钟警官的感受没有?你知不知道她究竟喜欢谁想要谁?你们这样两个人私下约好就行了?你们尊重钟警官的想法了吗?”
宋宸灏有如醍醐灌顶。是的,他和顾泠澜,谁都不能代替钟筝做决定。可是……一想到顾泠澜的愁颜不展欲语还休,想起曾经亲密无间的过往,想起顾泠澜所受的苦,他又实在不忍心,要和顾泠澜正面相争。
“说了这么多,你打算怎么办?”jason研究着宋宸灏表情的瞬息万变,推测着他的心意。
“我答应泠澜了,不跟他争。”宋宸灏苦涩:“男人说话,一言九鼎。”
“我只能说,你们这样两个男人,都很自私。”jason一副“道不同不相为谋”的表情。
“你不是说,一切都要看钟筝吗?”宋宸灏苦笑,仰望星空,身在尘世,心却于无际处漂流,惶惶然不得安生:“如果她和泠澜,最终还是没有缘分……”那那个时候,再轮到他吧。这样也算给了泠澜机会,也给了她选择的权利。
“感情是会变的,我跟你说过,女人是感性的,是缺乏安全感的,命中注定,也抵不过刻意地缠绵和柔情。”人生与之俱来,除了执著,还有贪嗔痴等等各种杂念,谁知道会有哪一日,会忽然被这些蒙蔽了双眼?
就如同,程湘与他。曾经锦瑟和谐一对璧人,只因为他的忙碌,他的放心,她的怀疑,她的不安,她的贪心,还有另一个男人刻意的讨好,万般的柔情,于是终究演变成如此的局面。
“如果是这样,”宋宸灏叹息,闭上眼睛:“他们幸福就好。”
jason只能恨铁不成钢。“你不要用一辈子来后悔。”
那一头,孟歌抱着顾泠澜下车,丝毫不管出租车司机怪异的眼光,依旧公主抱着顾泠澜,直接回到自己的家。虽然说泠澜家就在隔壁,可是,要照顾一个醉酒的病人,还是在自己家比较好不是吗?
温柔将顾泠澜放进自己大床,小心地帮他脱掉外套和长裤。六月底的天气温度已经挺高,他倒也不怕顾泠澜着凉。泠澜小美人的外号真的不是吹得,看看那安静美丽的睡颜,看看那纤瘦柔美的身躯,还有那交缠的两条大长腿,啧啧,真是睡美人啊。
孟歌黠促地笑着,摸着下巴很猥琐地盯着床上的人儿,想着是不是再来重温旧梦吓吓小泠澜。不过醉酒两方换过来,他要再干点别的,那就是趁人之危了,对于美女,啊不,是美男,孟歌一向是很有绅士风度的。
于是孟大帅哥只是掏出了手机,各个角度给睡美人留念一圈之后,就细心地用热水帮顾泠澜擦拭了一下身体。以前顾泠澜身体不好,喝酒都只能偷着那么咪两口,从来没有醉成这样过。今天这样子,被吃豆腐也毫不知情,足够让他嘲笑好一阵子了。
衬衫穿着睡觉估计会很不舒服,孟歌找来自己的睡衣,轻轻扶起顾泠澜,帮他把纽扣一个个解开。手指到达胸口的时候,忍不住微微颤了颤,细腻柔滑的肌肤上,有一条狰狞突出的新生疤痕,突兀地出现在胸口。
孟歌的身体有点僵硬。他没敢看,只是将顾泠澜的后背紧靠在自己胸膛,指腹顺着疤痕一点点向下,一直到锁骨下方两寸左右的位置,延伸到肋骨以下。
这就是泠澜的伤口。这就是他新生的代价。
孟歌的笑容渐渐变成了无言的心酸和心疼。他就保持着这样的姿势好一会儿,而后又轻轻一笑,伸手揉乱了顾泠澜微软而柔顺的长发:“你小子,放心吧,我什么都没看见。”
他重新温柔地把顾泠澜放下来,帮他一一扣好扣子。泠澜暂时还不想给别人看的东西,他就非礼无视。
洗漱,确定自己身上干干净净,孟歌毫无廉耻地跳到了自己的床上——嘿嘿,明儿估计能让小泠澜吓一跳吧?回到那些同床共枕的日子,感觉还真的不错呢。
钟筝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换下了一身华服,然后把自己扔进浴缸,好好地泡个澡,洗干净自己的身体,洗干净自己混乱的思想。
锦衣虽美,对她来说却如同囚服,束缚了身体,也舒服了灵魂。阶层的烙印虽然可以被努力所改造,可是目前为止,她很满意自己的生活,并且自得其乐,她并不想去融进那样的圈子,不适合她。
她就喜欢没心没肺大笑,而不需要笑不露齿注意姿态仪表;她就喜欢大大咧咧英姿飒爽,而不需要踩着三寸高跟婀娜妖娆;她就喜欢大杯喝酒大声吆喝,和兄弟朋友们在一起直来直往,而不喜欢一大堆衣着革履的陌生人凑在一起,互相说着恭维客套的话,却猜不透心里的想法。
所以,她和宋宸灏,不应该有交集。他是阳春白雪,她是下里巴人;他高高在上,而她,只是尘土里一朵坚韧的小花。
他或许一时兴起看上了她的洁白素雅,可是她没办法适应那种高处不胜寒的冷空气,离开了她根植的泥土,她会很快枯萎死去。
飞蛾扑火一样的感情,她要不起。爱情的花朵固然充满着芳香,可是,她还有许许多多同样的事情需要去做,她要爱惜自己。
人生总有取舍是不是?与其望着水中月镜中花,不如踏踏实实做点自己能做的事情。灰姑娘的美梦,偶尔做做就好,不能当真。
当真就输了。
她好像已经一败涂地。
过了刚才那种慌乱的心情,离开了那个衣香鬓影的场合,蜗居在这属于自己的一方天地,她的思绪层层沉淀,脉络分明。勇敢面对自己,积极反省自己,一向是她的人生准则,可是有意无意地,她已经装鸵鸟好长一段时间。
想假装看不见自己在意他的心,想假装自己,没有喜欢上他。可是,该怎么解释,看见他就惊慌失措的心情,面对他就无法思考的混沌,靠近他就心跳加速的紧张,以及,在他的怀抱与亲吻里,不断沉沦的本能。
他对她而言,是特别的。原来这种感觉,叫做喜欢,叫做心动。不同于以往的感受,很美好,也很甜蜜。
可她对他而言呢?是不是只是一种吸引而已?仅仅来自身体的吸引。
她喜欢他的靠近,如伊甸园里的苹果,散发着致命的诱惑。她原本也愿意就这么偷偷喜欢着他,体会着别样的心跳加速和期盼紧张,可是,他今天的举动,近乎残忍地让她感到屈辱,她的自尊和自爱,让她无法接受自己如此堕落。
我可以接受卑微地爱着你,可是不能接受爱意被如此地践踏。你若想要我的身体,那就拿你的真心来换。
钟筝沉入水中,屏息,直到不能呼吸的感觉仿佛要爆炸一样,才钻出水面,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水珠顺着发丝和肌肤滑落,分不清来自那里。
或许,也有眼里。
顾泠澜行走在黑暗里。身体似乎特别的沉重,脚步也极其地缓慢,四周是深不见底的黑暗,浓郁如墨色一样将他包围。奇异地,他的心中没有紧张,没有恐惧,仿佛这一路走来,他已经习惯,已经麻木。
蓦然,静谧地让人窒息的黑暗里,忽然出现了一点点声音,零零碎碎模模糊糊,可是真真切切地传来。仿佛溺水的人抓到一根浮木,顾泠澜麻木的神经忽然醒来,他停下机械的步伐,仔细循着声音的来源。
“顾泠澜,加油!你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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