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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日,仍不乏好事者在讨论,“告白”,到底是一项技术活儿还是一项良心活儿。
缺爱的人习惯吃不着葡萄,就骂葡萄酸,就骂卖葡萄的人坏,就骂种葡萄的人贱,他们的怨念不竭喷发,且一往而深。其中有意思的,莫过于那些平日办公室里斯文做作,酒后谈及坎坷情路却豪爽地盘起二郎腿,有感情地复述自己每每经历的求之不得,以及对方的始乱终弃,与此同时,他会毫不吝惜地烟雾夹杂各种恶毒言语,这中间你会质疑其中的段落,或者发觉根本不能算一段恋情,但他会让你笃定福尔摩斯复活都难以拯救他的恋爱冤情。不过,纵使他倚马万言、才思飞跃,“告白”,永远是他们的禁区。你会发现,他们会以各种理由规避、找借口,或者编篡各种很扯亦或老套的桥段搪塞过去,似乎这一段不需要博得同情、眼泪和掌声,在他们看来,“告白”是绝对的技术活。
当然,有趴着、跪着的,就一定会有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总会有人强作一副过来人的姿态,搂着怀里已然不知道是第几任的“真爱”,一副戏过了的样子告诉你,“告白”,是要靠真心的。庆幸的是,自古流传下来太多用来骗钢铁直男的故事,给了他们足够的支持。只是人皆知晓,所谓的过来人在局散之后,在“老公,你当初是怎么跟我告白的?”的盘问下,还能不能保持人前的大言不惭。
伟大的小仲马说“吃是为了肉体,喝是为了灵魂。”想来这是得益于当年,老爷子大仲马教训他“吃饱喝足再去告白”的话吧。
“若逢新雪初霁,满月当空,下面平铺着皓影,上面流转着亮银,而你带笑地向我步来,月色与雪色之间,你是第三种绝色。”
包子读完看看大家,冒出一股满面春光的笑意。
“眼前有没有出现一位绝色佳人?”
“行啦,包子又又又又看上谁了?”
红珊瑚的酒吧老板擦着桌子,今天来的客人着实不多,他索性给员工提前放个假,自己悠悠地擦着桌台,权当照顾老朋友了。
“啥意思?”包子一脸神气,“就这,徐志摩,知道吗?”
“那是他妈余光中!真当我们没读过书啊!”
包子拿起书来还想再继续读,被方育一口野格噎进嘴里,含糊半天说不出话来,方育正瞅着包子的窘态暗自得意,旁边的余飞近乎蠕动似的碰了碰他,不好意思地开口“要不,你拿给我看看。”
“什么?”
“就,就那徐志摩!”
“卧槽,今儿太阳不是打下边出来了吧。”
“唉,你别,我···我要告白。”
“告白!!!”
包子和方育近乎是分秒不差地异口同声喊了出来,“告白”,这对于余飞来说,显然是一件比“中国队进世界杯”还离奇的事儿,事情的缘由,余飞从来都是三缄其口,不过方育和包子不会忘记,上一次余飞喝多的时候说过的那些话。
大家都了解余飞,他喜欢一个女孩,就会玩儿了命似的对她好,死心塌地,没日没夜。方育他们从来都不会忘记,余飞当年为了帮一女孩讨一个“再来一瓶”的瓶盖,带领全宿舍上下狂喝三箱百事可乐,直把包子喝进医院的事。如此种种,余飞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让你知道,我,余飞,是要陪你到地老天荒的人。但是,据他的前任们透露,余飞这样一个“冠绝天下贤良夫”的狠角色,竟然从来没“告白”过!
告白,对于一段感情来说有多重要?这绝对是一个难以有定论的问题,因为这显然因人而异。不过打个比方,用烧红的烙铁烙在身上的印,和流水侵袭石头上的痕,没有哪个比哪个更深刻,也没有哪个比哪个更持久。对于一段感情来说,相对理性与绝对热情都没有错,根本上,这不关乎意义,存在即合理,而需要的只是时效罢了。
正是在一个如此溃败式醉酒的夜晚,余飞吐出了他最爱的涮羊肉以及他为何不告白的真正原因。话是方育起的头,谈到曾经,一向缄默无言的余飞似乎难以自持,借着劣制白酒在喉头绽开的辛辣,他提起了自己的初恋。那个被称为“饺子”的女孩是余飞的初恋,也是他声称他动情最深的... -->>
时至今日,仍不乏好事者在讨论,“告白”,到底是一项技术活儿还是一项良心活儿。
缺爱的人习惯吃不着葡萄,就骂葡萄酸,就骂卖葡萄的人坏,就骂种葡萄的人贱,他们的怨念不竭喷发,且一往而深。其中有意思的,莫过于那些平日办公室里斯文做作,酒后谈及坎坷情路却豪爽地盘起二郎腿,有感情地复述自己每每经历的求之不得,以及对方的始乱终弃,与此同时,他会毫不吝惜地烟雾夹杂各种恶毒言语,这中间你会质疑其中的段落,或者发觉根本不能算一段恋情,但他会让你笃定福尔摩斯复活都难以拯救他的恋爱冤情。不过,纵使他倚马万言、才思飞跃,“告白”,永远是他们的禁区。你会发现,他们会以各种理由规避、找借口,或者编篡各种很扯亦或老套的桥段搪塞过去,似乎这一段不需要博得同情、眼泪和掌声,在他们看来,“告白”是绝对的技术活。
当然,有趴着、跪着的,就一定会有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总会有人强作一副过来人的姿态,搂着怀里已然不知道是第几任的“真爱”,一副戏过了的样子告诉你,“告白”,是要靠真心的。庆幸的是,自古流传下来太多用来骗钢铁直男的故事,给了他们足够的支持。只是人皆知晓,所谓的过来人在局散之后,在“老公,你当初是怎么跟我告白的?”的盘问下,还能不能保持人前的大言不惭。
伟大的小仲马说“吃是为了肉体,喝是为了灵魂。”想来这是得益于当年,老爷子大仲马教训他“吃饱喝足再去告白”的话吧。
“若逢新雪初霁,满月当空,下面平铺着皓影,上面流转着亮银,而你带笑地向我步来,月色与雪色之间,你是第三种绝色。”
包子读完看看大家,冒出一股满面春光的笑意。
“眼前有没有出现一位绝色佳人?”
“行啦,包子又又又又看上谁了?”
红珊瑚的酒吧老板擦着桌子,今天来的客人着实不多,他索性给员工提前放个假,自己悠悠地擦着桌台,权当照顾老朋友了。
“啥意思?”包子一脸神气,“就这,徐志摩,知道吗?”
“那是他妈余光中!真当我们没读过书啊!”
包子拿起书来还想再继续读,被方育一口野格噎进嘴里,含糊半天说不出话来,方育正瞅着包子的窘态暗自得意,旁边的余飞近乎蠕动似的碰了碰他,不好意思地开口“要不,你拿给我看看。”
“什么?”
“就,就那徐志摩!”
“卧槽,今儿太阳不是打下边出来了吧。”
“唉,你别,我···我要告白。”
“告白!!!”
包子和方育近乎是分秒不差地异口同声喊了出来,“告白”,这对于余飞来说,显然是一件比“中国队进世界杯”还离奇的事儿,事情的缘由,余飞从来都是三缄其口,不过方育和包子不会忘记,上一次余飞喝多的时候说过的那些话。
大家都了解余飞,他喜欢一个女孩,就会玩儿了命似的对她好,死心塌地,没日没夜。方育他们从来都不会忘记,余飞当年为了帮一女孩讨一个“再来一瓶”的瓶盖,带领全宿舍上下狂喝三箱百事可乐,直把包子喝进医院的事。如此种种,余飞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让你知道,我,余飞,是要陪你到地老天荒的人。但是,据他的前任们透露,余飞这样一个“冠绝天下贤良夫”的狠角色,竟然从来没“告白”过!
告白,对于一段感情来说有多重要?这绝对是一个难以有定论的问题,因为这显然因人而异。不过打个比方,用烧红的烙铁烙在身上的印,和流水侵袭石头上的痕,没有哪个比哪个更深刻,也没有哪个比哪个更持久。对于一段感情来说,相对理性与绝对热情都没有错,根本上,这不关乎意义,存在即合理,而需要的只是时效罢了。
正是在一个如此溃败式醉酒的夜晚,余飞吐出了他最爱的涮羊肉以及他为何不告白的真正原因。话是方育起的头,谈到曾经,一向缄默无言的余飞似乎难以自持,借着劣制白酒在喉头绽开的辛辣,他提起了自己的初恋。那个被称为“饺子”的女孩是余飞的初恋,也是他声称他动情最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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