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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音很轻,就像连提都不愿提的轻蔑,正是那些排着队等他青睐的女人,把他宠坏了。
“哦,孙念珍我可没碰她,都是他们几个瞎玩,我在旁边看着觉得她挺可怜,有几个饭局就带她去坐坐。”不过,他承认孙念珍的确有点头脑,风头正劲去嫁人,以退为进,趁自己尚有资本,找个好靠山,才不会被有背景的新人玩下去。
温冬逸瞧她的双眼放空,心神大概飞到太空漫步,他捏住那饱满的小下巴,强制她看向自己,“跟你说话呢。”
梁霜影随即回过神,眼睛变得清亮,颧骨上沾着眼影的闪粉,可爱、可怜、可疼爱。
他轻哼,“光听那女人放几个屁,影响到你了?”
女友成前任,说的话都成屁了。霜影就像不喜欢他语气粗鄙,也是回答地摇头。
“那就是不相信我?”她不该这样心事重重,该做人人眼馋的瓶中花,精致而天真,除了他以外,无人能呵护、触碰。
梁霜影愣了一愣,并非不信任他……
她还没想好怎么回答,岂料峰回路转,温冬逸垂眼,将烟蒂按灭,“随你信不信,我无所谓。”
紧接着,他倾身而来,捞住她的后脑勺,声音响亮的亲了她一下,然后说着,“你是我的,跑不掉。”
即使分开距离,也全是烟味,霜影嫌弃的抿了抿嘴,不甘示弱,“腿长在我身上。”
“哦,那不一定……”温冬逸握住她的手臂,将人拉到自己身上,瘦削的背脊贴着他胸膛,一只胳膊勾住她细窄的腰/身,薄唇蹭着她的耳朵,低声说,“也可以挂在我身上。”
霜影掐他的硬胳膊,又舍不得用指甲,拧出的红印消退,没留下一点痕迹。只是,身后的男人已经将脸埋进她的颈窝,一口一口地深呼吸,比吸烟用力,再品尝她的肌肤,咬得认真,舔得仔细。
在唾液都不敢滥用的夏夜,温冬逸问着她,“宝贝你冷吗?”
“我好冷啊,你帮我暖暖手。”他呼吸渐深,起伏着胸膛,真像置身北极。
梁霜影骂他,“有病,冷你关空调……”不让再多说一个字,宽手从她的腋下钻进去,握住那团像沸水烫过的汤圆,软糯无比,粘住他的手。
现在才懂他的意思,是要放到里面「暖暖手」,太晚,就连原本扣在她腰/上的胳膊,也使劲将她往里压,按着他胯/下。
温冬逸略显粗暴地捞起那层层叠叠的纱裙,已伸进她的腿/间,来来回回,他的气息先急了,“我的宝贝闺女有没有坐过摇摇车?哥哥今天带你坐好不好?”
没人纠正这乱套的辈分,她秀气的眉头一拧,马上顿悟,“……摇你个头!”
男人低低笑,性/感至极。算了算了,男女谈情,裸/裎相见,她不能免俗,扭过细颈,扶上他的脸庞,主动与他接吻。
温冬逸稍顿一下,便夺回主动权,几乎吃掉了她唇上的口红,味道仿佛黑巧克力。
隔着纱质的布料,她无力地覆着胸前那只缓缓捏/搓的手,之前夸过它生得好看,或许它能让她依附一会儿。
带苦的舌尖,像滑进她口腔里的鱼,四处搅拌,兴风作浪,你来我往的缠绵,撩动心神。不知道是哪个怀揣渴望的灵魂,在电台点播了一首killingmesoftly,从音响里曼妙流出。
直至快要窒息,才放过彼此,霜影的裙子被他剥到腰际,只有他的手遮于胸前,雪白皮肤暴/露在冷气里,起了鸡皮疙瘩,又迅速被搓热,他嗓音沙哑,突然说着,“只要是你开口,我什么都可以给你。”
什么都可以,包括一纸婚书。
温冬逸被她蒙了心智,满城风雨,置若罔闻,只愿护一人,死心塌地,恨不能为她散尽家财,杀人放火。他已经失控了,不介意更疯了。
可是,梁霜影对他此刻所说的,毫不在意,他情话足腹,特别在做/爱的时候,如同倾囊相授,却从没说一句‘爱你一生一世’,不需要她日思夜想辨别真假。
现代人的生活便捷,速度至上,外卖送达只需三十分钟,网/银支付一秒到账,人人吃着快餐爱情,又有谁来保证它的新鲜,肯德基的汉堡可以存十年,也只要十块钱,但越是昂贵的食材,往往两天就变质。
所以,并非不信任他,也并非缺乏安全感。
她爱他,但她不相信爱情。
李鹤轩一脸踌躇的站在这一辆劳斯莱斯外头,听着里头的动静,他自怜的想着,怎么每次都遇上他们办事儿。
思想斗争几秒,他还是敲了敲车窗,跟着传来一声小姑娘的尖叫。
车窗降下,温冬逸身上挂着纽扣全开的衬衫,瞧这身材就知道一两个小时是不会结束,宁愿迎接他劈头盖脸的喝斥,“赶着回家投胎啊?不会出去转悠两圈?!”
李鹤轩很无奈,“我已经转了三圈了。”
☆、c46
他抽一根烟,等待那辆车里的人整理好衣服,百无聊赖之中,他抬头吐出一口烟雾,企图熏到灯光下的小飞虫。
车窗再度降下,温冬逸叫了声犯幼稚的男人。李鹤轩两步上去,拉开前面的车门,一边矮身坐进去,一边说着,“忘了找个新保姆,我儿子还在家里嗷嗷待哺,您二位多担待。”
温冬逸受人差使,含着烟弯下腰,在地毯里找那枚不慎丢失的戒指,而差使他的小姑娘,正举着手机当镜子,用湿纸巾擦着嘴角的口红。
压根没人搭理他。
“得,当我没说。”李鹤轩掐了烟,刚好瞥见司机也来了。
离开酒店的停车场,驶入夜晚,不得不承认,年纪越大越爱追忆往事,一桩桩一件件,好似城市里的灯划窗而过。
李鹤轩与她打小相识,她是单亲家庭的孩子,外公是他爷爷的下属,一直对她和她母亲多有照应,结果养出了白眼狼,吃他家用他家,还拐走了他家独子。
他们趁夜私奔,那样的一个夜晚,路灯都是佐证,每一盏都留下相拥的吻。现实是,家里冻结了他的卡,现金很快用完,他踏上谋生之路,她怀着四个月的身孕,回到他家里,向他的长辈赔罪。
李鹤轩已经不记得自己是否愤红了眼睛,却还记得她跪在那儿忏悔、恳求他们让他回家的模样。最后,李鹤轩回了家,孩子生下,婚不能结。
两年不到,她在他家里的安排下嫁了别人,婚后远赴海外定居,除非病死,骨灰返乡。
在她的婚宴上,他喝醉了险些失态,几个兄弟将他架走,放他在停车场失声痛哭。
也好,如果不在相爱时分离,早晚会变憎恨。
他和汪磊那种大喇喇的暴发户不一样,不可能满足于坐在破陋的路边摊里,撸几串烤腰子,啤酒沫子淋过手,大风刺一脸火... -->>
尾音很轻,就像连提都不愿提的轻蔑,正是那些排着队等他青睐的女人,把他宠坏了。
“哦,孙念珍我可没碰她,都是他们几个瞎玩,我在旁边看着觉得她挺可怜,有几个饭局就带她去坐坐。”不过,他承认孙念珍的确有点头脑,风头正劲去嫁人,以退为进,趁自己尚有资本,找个好靠山,才不会被有背景的新人玩下去。
温冬逸瞧她的双眼放空,心神大概飞到太空漫步,他捏住那饱满的小下巴,强制她看向自己,“跟你说话呢。”
梁霜影随即回过神,眼睛变得清亮,颧骨上沾着眼影的闪粉,可爱、可怜、可疼爱。
他轻哼,“光听那女人放几个屁,影响到你了?”
女友成前任,说的话都成屁了。霜影就像不喜欢他语气粗鄙,也是回答地摇头。
“那就是不相信我?”她不该这样心事重重,该做人人眼馋的瓶中花,精致而天真,除了他以外,无人能呵护、触碰。
梁霜影愣了一愣,并非不信任他……
她还没想好怎么回答,岂料峰回路转,温冬逸垂眼,将烟蒂按灭,“随你信不信,我无所谓。”
紧接着,他倾身而来,捞住她的后脑勺,声音响亮的亲了她一下,然后说着,“你是我的,跑不掉。”
即使分开距离,也全是烟味,霜影嫌弃的抿了抿嘴,不甘示弱,“腿长在我身上。”
“哦,那不一定……”温冬逸握住她的手臂,将人拉到自己身上,瘦削的背脊贴着他胸膛,一只胳膊勾住她细窄的腰/身,薄唇蹭着她的耳朵,低声说,“也可以挂在我身上。”
霜影掐他的硬胳膊,又舍不得用指甲,拧出的红印消退,没留下一点痕迹。只是,身后的男人已经将脸埋进她的颈窝,一口一口地深呼吸,比吸烟用力,再品尝她的肌肤,咬得认真,舔得仔细。
在唾液都不敢滥用的夏夜,温冬逸问着她,“宝贝你冷吗?”
“我好冷啊,你帮我暖暖手。”他呼吸渐深,起伏着胸膛,真像置身北极。
梁霜影骂他,“有病,冷你关空调……”不让再多说一个字,宽手从她的腋下钻进去,握住那团像沸水烫过的汤圆,软糯无比,粘住他的手。
现在才懂他的意思,是要放到里面「暖暖手」,太晚,就连原本扣在她腰/上的胳膊,也使劲将她往里压,按着他胯/下。
温冬逸略显粗暴地捞起那层层叠叠的纱裙,已伸进她的腿/间,来来回回,他的气息先急了,“我的宝贝闺女有没有坐过摇摇车?哥哥今天带你坐好不好?”
没人纠正这乱套的辈分,她秀气的眉头一拧,马上顿悟,“……摇你个头!”
男人低低笑,性/感至极。算了算了,男女谈情,裸/裎相见,她不能免俗,扭过细颈,扶上他的脸庞,主动与他接吻。
温冬逸稍顿一下,便夺回主动权,几乎吃掉了她唇上的口红,味道仿佛黑巧克力。
隔着纱质的布料,她无力地覆着胸前那只缓缓捏/搓的手,之前夸过它生得好看,或许它能让她依附一会儿。
带苦的舌尖,像滑进她口腔里的鱼,四处搅拌,兴风作浪,你来我往的缠绵,撩动心神。不知道是哪个怀揣渴望的灵魂,在电台点播了一首killingmesoftly,从音响里曼妙流出。
直至快要窒息,才放过彼此,霜影的裙子被他剥到腰际,只有他的手遮于胸前,雪白皮肤暴/露在冷气里,起了鸡皮疙瘩,又迅速被搓热,他嗓音沙哑,突然说着,“只要是你开口,我什么都可以给你。”
什么都可以,包括一纸婚书。
温冬逸被她蒙了心智,满城风雨,置若罔闻,只愿护一人,死心塌地,恨不能为她散尽家财,杀人放火。他已经失控了,不介意更疯了。
可是,梁霜影对他此刻所说的,毫不在意,他情话足腹,特别在做/爱的时候,如同倾囊相授,却从没说一句‘爱你一生一世’,不需要她日思夜想辨别真假。
现代人的生活便捷,速度至上,外卖送达只需三十分钟,网/银支付一秒到账,人人吃着快餐爱情,又有谁来保证它的新鲜,肯德基的汉堡可以存十年,也只要十块钱,但越是昂贵的食材,往往两天就变质。
所以,并非不信任他,也并非缺乏安全感。
她爱他,但她不相信爱情。
李鹤轩一脸踌躇的站在这一辆劳斯莱斯外头,听着里头的动静,他自怜的想着,怎么每次都遇上他们办事儿。
思想斗争几秒,他还是敲了敲车窗,跟着传来一声小姑娘的尖叫。
车窗降下,温冬逸身上挂着纽扣全开的衬衫,瞧这身材就知道一两个小时是不会结束,宁愿迎接他劈头盖脸的喝斥,“赶着回家投胎啊?不会出去转悠两圈?!”
李鹤轩很无奈,“我已经转了三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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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抽一根烟,等待那辆车里的人整理好衣服,百无聊赖之中,他抬头吐出一口烟雾,企图熏到灯光下的小飞虫。
车窗再度降下,温冬逸叫了声犯幼稚的男人。李鹤轩两步上去,拉开前面的车门,一边矮身坐进去,一边说着,“忘了找个新保姆,我儿子还在家里嗷嗷待哺,您二位多担待。”
温冬逸受人差使,含着烟弯下腰,在地毯里找那枚不慎丢失的戒指,而差使他的小姑娘,正举着手机当镜子,用湿纸巾擦着嘴角的口红。
压根没人搭理他。
“得,当我没说。”李鹤轩掐了烟,刚好瞥见司机也来了。
离开酒店的停车场,驶入夜晚,不得不承认,年纪越大越爱追忆往事,一桩桩一件件,好似城市里的灯划窗而过。
李鹤轩与她打小相识,她是单亲家庭的孩子,外公是他爷爷的下属,一直对她和她母亲多有照应,结果养出了白眼狼,吃他家用他家,还拐走了他家独子。
他们趁夜私奔,那样的一个夜晚,路灯都是佐证,每一盏都留下相拥的吻。现实是,家里冻结了他的卡,现金很快用完,他踏上谋生之路,她怀着四个月的身孕,回到他家里,向他的长辈赔罪。
李鹤轩已经不记得自己是否愤红了眼睛,却还记得她跪在那儿忏悔、恳求他们让他回家的模样。最后,李鹤轩回了家,孩子生下,婚不能结。
两年不到,她在他家里的安排下嫁了别人,婚后远赴海外定居,除非病死,骨灰返乡。
在她的婚宴上,他喝醉了险些失态,几个兄弟将他架走,放他在停车场失声痛哭。
也好,如果不在相爱时分离,早晚会变憎恨。
他和汪磊那种大喇喇的暴发户不一样,不可能满足于坐在破陋的路边摊里,撸几串烤腰子,啤酒沫子淋过手,大风刺一脸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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