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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中午跟秀姐请了个假。秀姐十分痛快地准了。
建材城附近的地铁站就有直达王平庄的地铁站,这个时候也不是上班高峰期,没用半个小时,林夕就从王平庄的地铁口出来了。
阿花花家就在王平庄西二街十五号,阿花花的住所,是正房外搭建的一间棚屋。
据阿花花讲,从她十二岁起,她就一直住在家里院子外面的棚屋里,那时候治安不好,夜里总有些流浪汉来敲门,她的枕头底下都是放着刀的。
她没有搬走,一个是因为要还当年读大学欠下的助学贷款,第二个就是因为公司不包吃住。
她住在这里,需要每个月给她妈妈交三百块钱的房租,这比起在外面租房子,已经要便宜很多了。
阿花花本来想着年底的时候搬走的,谁能想到老板甲方不做人,在连续忙碌了三个月以后,阿花花直接就猝死了。现在她家门口还挂着白布呢。
阿花花家的斜对面就有一个快递驿站,驿站还兼卖一些饮料烟酒,林夕有点渴,就去买了一瓶苏打水,交钱的时候,一个四十来岁的妇女找完快递出来。
“老刘家又上瑞奥公司去找他家闺女的老板了你知道吧”妇女压低声音,问老板娘。
“就搁我家对面呢,我还能不知道的?”老板娘跟妇女很熟悉了,她顿了顿继续讲:“你说这老刘家也真不是个东西。以前花儿那孩子在的时候,把人家当成小猫小狗一样的不在意。”
“现在孩子没了,又开始闹了,我也没看到他们为孩子伤心,天天找瑞奥公司去闹,我听说他们要瑞奥公司赔钱,要一百万。”
妇女啧啧道:“丧良心的玩意儿,他们要那么多钱,还不是为了他们儿子?”
“重男轻女呗,要我说啊,就他们家那儿子,别说一百万了,就是三百万,五百万都白瞎,我儿子跟他一个大学的,他说他都开始网上赌博了。”
两人就着老刘家的事儿唠了几分钟,妇女扫了码拿着快递走了。林夕则是扫了钱过去,然后隔着柜台,跟老板娘聊天。
“老板娘,我之前往这边来,总见到一只瘸了腿瞎了眼的猫,这几天咋没见着了呢?”
老板娘上下打量林夕一眼,见没什么影响也没在意。毕竟王平庄算是比较大的居民区,出租房多,人口流动就大,出现几个自己不认识的人也很正常。
而且这也不是什么不能说的事情:“那只猫是有主的,前两天,那只猫的主人去世了。那只猫白天出去找吃的,到了晚上,你在那条路口,就能够看到它了。它总在那蹲着。”
“我们寻思着,那只猫可能在等它的主人下班回来呢。”
第11章聘狸奴
林夕前往快递驿站老板娘说的那个路口,发现这里离地铁站很近。
林夕将这件事情告诉阿花花。
那头等消息的阿花花眼泪瞬间就崩了出来:【原始世界阿花花:我们家草儿是在等我下班呢。全世界就只有我家草儿会等我下班。无论严寒酷暑。】
【我捡到它的时候它才三个月,因为跟流浪猫抢食吃,腿被咬瘸了,眼睛也被打瞎了。】
【那天我刚刚下班回来,它就在地铁站外面的灌木丛里,流了很多血,已经快死了。】
阿花花实在是太想念她的草儿了,好不容易逮着林夕,便滔滔不绝地跟林夕说起她跟草儿的初遇:【也是巧合得很,那天我刚刚发了工资,还了债、留了生活费以后,我还剩下几百块钱。】
【我觉得我跟它有缘分,所以我带它去了兽医店,治好它跟打疫苗,花了我为数不多的积蓄。甚至在给它打了疫苗以后,我连中午吃饭都是只能馒头就咸菜,但我一直没有后悔过。】养一只猫,对于阿花花来说,是一份十分沉重的责任。她养了它,很多人都在说她傻,劝她把草儿送走,她一直也舍不得。
【我们俩相依为命,我睡觉的时候它会陪在我身边,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它会跳上我的膝头。我们互相拥抱、取暖,在有它陪伴的日子里,我终于有了一个独属于我的伴。】
阿花花是孤独的,她觉得自己就是这凡世间的一粒灰尘,随风飘流,无根所依。说句难听点的话,她觉得自己生了无处可去,死了无处可埋。
穿越对于阿花花来说,只不过是到另外一个地方去孤独罢了,原始世界的条件是艰苦艰难,但那里没有天天催她还养育费的。只是闲暇时候,她总是会怀念自己的草儿。
她是花儿,它是草儿,她们就应该永远在一起才对啊。
林夕看着阿花花的这番话,再想起刚开始加入聊天群,看到阿花花发的那些想要调味料的话。那些一个个用啊啊啊来刷屏的词句,跟现在在跟自己诉说孤独的人仿佛不是一个人。可仔细一想,当代社会的成年人,谁没个两副面孔呢?
她在信任的人面前,和在不太熟的人面前,不也一样吗?
阿花花的消息又来了:【小夕,我一般都是在晚上十点多下班的,你晚上十点再去地铁站吧。】
位面世界跟林夕所在的地球世界流速不一样,地球世界的一天,相当于别的位面的两天。阿花花穿越时间不久,她记得她在穿越前,京市就已经大幅度降温了。北方风大,尤其是到了夜里,能冷死个人。
阿花花的提议正好能跟她的时间对上,林夕同意了。眼瞅着时间不早了,现在身上小有钱财的林夕打了辆网约车。
司机师傅是个话痨,一路上那话就没停下过,等林夕到地方的时候,她因为说话太多,都有点渴了。
回到店铺,秀姐、芳姐跟冯哥都来了,何春不知所踪,不出意外的话,她是又跟王总约会去了。
芳姐是整个店里年纪最大的,有三十来岁,她特别爱打听,林夕来的时候,她正跟秀姐、冯哥说何春跟王总的事儿呢。
“我听管理部那边的人说,王总跟何春约会办那事儿,就在顶楼的楼梯间呢。”建材城王总的抠门那是大家都知道的,但在这种事情上都抠门,那就属实是有点不好看了。
顶楼的楼梯间夏天热冬天冷,并且随时有人会上去,王总这样属实是有点不尊重人。但人家何春都不在意,她们这些人又能说些什么呢?
秀姐岔开话题,邀请芳姐晚上一起去吃饭,芳姐不去。她老公也在这个地方上班,两人很少在外面吃饭,就连中午都是自己做好了饭带过来的。
实在是没办法了,才在外面对付一口,省钱省得厉害得很。但在老家,两人已经盖上别墅了。
秀姐更舍不得林夕了,这么合拍的饭搭子往后上哪儿找呢?
下午秀姐忙了起来,芳姐趁着这个功夫找到林夕道:“小夕,你最近小心一点王总。”
王总是个色中饿鬼,建材城里被他霍霍的小姑娘不在少数,林夕最讨厌的就是这种人。
她皱起眉头:“我跟王总面都没有见到过几次,他怎么会注意到我?”
林夕自认为自己是有些美貌的,但是她并不爱打扮,每天上班的妆都是气垫+口红。正是因为如此,她的美貌在建材城里属实是排不上号,比她好看的多了去了。
芳姐看了林夕那清丽温婉的面容,心里啧了一声,感觉林夕真的是对她自己的美貌一无所知。
“我听办公室那边的人讲,最近何春上那边去,总是有意无意说起你呢。还给王总看你的照片。”跟大多数正常女性一样,芳姐对出轨男跟知三当三的女人没有任何好感... -->>
林夕中午跟秀姐请了个假。秀姐十分痛快地准了。
建材城附近的地铁站就有直达王平庄的地铁站,这个时候也不是上班高峰期,没用半个小时,林夕就从王平庄的地铁口出来了。
阿花花家就在王平庄西二街十五号,阿花花的住所,是正房外搭建的一间棚屋。
据阿花花讲,从她十二岁起,她就一直住在家里院子外面的棚屋里,那时候治安不好,夜里总有些流浪汉来敲门,她的枕头底下都是放着刀的。
她没有搬走,一个是因为要还当年读大学欠下的助学贷款,第二个就是因为公司不包吃住。
她住在这里,需要每个月给她妈妈交三百块钱的房租,这比起在外面租房子,已经要便宜很多了。
阿花花本来想着年底的时候搬走的,谁能想到老板甲方不做人,在连续忙碌了三个月以后,阿花花直接就猝死了。现在她家门口还挂着白布呢。
阿花花家的斜对面就有一个快递驿站,驿站还兼卖一些饮料烟酒,林夕有点渴,就去买了一瓶苏打水,交钱的时候,一个四十来岁的妇女找完快递出来。
“老刘家又上瑞奥公司去找他家闺女的老板了你知道吧”妇女压低声音,问老板娘。
“就搁我家对面呢,我还能不知道的?”老板娘跟妇女很熟悉了,她顿了顿继续讲:“你说这老刘家也真不是个东西。以前花儿那孩子在的时候,把人家当成小猫小狗一样的不在意。”
“现在孩子没了,又开始闹了,我也没看到他们为孩子伤心,天天找瑞奥公司去闹,我听说他们要瑞奥公司赔钱,要一百万。”
妇女啧啧道:“丧良心的玩意儿,他们要那么多钱,还不是为了他们儿子?”
“重男轻女呗,要我说啊,就他们家那儿子,别说一百万了,就是三百万,五百万都白瞎,我儿子跟他一个大学的,他说他都开始网上赌博了。”
两人就着老刘家的事儿唠了几分钟,妇女扫了码拿着快递走了。林夕则是扫了钱过去,然后隔着柜台,跟老板娘聊天。
“老板娘,我之前往这边来,总见到一只瘸了腿瞎了眼的猫,这几天咋没见着了呢?”
老板娘上下打量林夕一眼,见没什么影响也没在意。毕竟王平庄算是比较大的居民区,出租房多,人口流动就大,出现几个自己不认识的人也很正常。
而且这也不是什么不能说的事情:“那只猫是有主的,前两天,那只猫的主人去世了。那只猫白天出去找吃的,到了晚上,你在那条路口,就能够看到它了。它总在那蹲着。”
“我们寻思着,那只猫可能在等它的主人下班回来呢。”
第11章聘狸奴
林夕前往快递驿站老板娘说的那个路口,发现这里离地铁站很近。
林夕将这件事情告诉阿花花。
那头等消息的阿花花眼泪瞬间就崩了出来:【原始世界阿花花:我们家草儿是在等我下班呢。全世界就只有我家草儿会等我下班。无论严寒酷暑。】
【我捡到它的时候它才三个月,因为跟流浪猫抢食吃,腿被咬瘸了,眼睛也被打瞎了。】
【那天我刚刚下班回来,它就在地铁站外面的灌木丛里,流了很多血,已经快死了。】
阿花花实在是太想念她的草儿了,好不容易逮着林夕,便滔滔不绝地跟林夕说起她跟草儿的初遇:【也是巧合得很,那天我刚刚发了工资,还了债、留了生活费以后,我还剩下几百块钱。】
【我觉得我跟它有缘分,所以我带它去了兽医店,治好它跟打疫苗,花了我为数不多的积蓄。甚至在给它打了疫苗以后,我连中午吃饭都是只能馒头就咸菜,但我一直没有后悔过。】养一只猫,对于阿花花来说,是一份十分沉重的责任。她养了它,很多人都在说她傻,劝她把草儿送走,她一直也舍不得。
【我们俩相依为命,我睡觉的时候它会陪在我身边,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它会跳上我的膝头。我们互相拥抱、取暖,在有它陪伴的日子里,我终于有了一个独属于我的伴。】
阿花花是孤独的,她觉得自己就是这凡世间的一粒灰尘,随风飘流,无根所依。说句难听点的话,她觉得自己生了无处可去,死了无处可埋。
穿越对于阿花花来说,只不过是到另外一个地方去孤独罢了,原始世界的条件是艰苦艰难,但那里没有天天催她还养育费的。只是闲暇时候,她总是会怀念自己的草儿。
她是花儿,它是草儿,她们就应该永远在一起才对啊。
林夕看着阿花花的这番话,再想起刚开始加入聊天群,看到阿花花发的那些想要调味料的话。那些一个个用啊啊啊来刷屏的词句,跟现在在跟自己诉说孤独的人仿佛不是一个人。可仔细一想,当代社会的成年人,谁没个两副面孔呢?
她在信任的人面前,和在不太熟的人面前,不也一样吗?
阿花花的消息又来了:【小夕,我一般都是在晚上十点多下班的,你晚上十点再去地铁站吧。】
位面世界跟林夕所在的地球世界流速不一样,地球世界的一天,相当于别的位面的两天。阿花花穿越时间不久,她记得她在穿越前,京市就已经大幅度降温了。北方风大,尤其是到了夜里,能冷死个人。
阿花花的提议正好能跟她的时间对上,林夕同意了。眼瞅着时间不早了,现在身上小有钱财的林夕打了辆网约车。
司机师傅是个话痨,一路上那话就没停下过,等林夕到地方的时候,她因为说话太多,都有点渴了。
回到店铺,秀姐、芳姐跟冯哥都来了,何春不知所踪,不出意外的话,她是又跟王总约会去了。
芳姐是整个店里年纪最大的,有三十来岁,她特别爱打听,林夕来的时候,她正跟秀姐、冯哥说何春跟王总的事儿呢。
“我听管理部那边的人说,王总跟何春约会办那事儿,就在顶楼的楼梯间呢。”建材城王总的抠门那是大家都知道的,但在这种事情上都抠门,那就属实是有点不好看了。
顶楼的楼梯间夏天热冬天冷,并且随时有人会上去,王总这样属实是有点不尊重人。但人家何春都不在意,她们这些人又能说些什么呢?
秀姐岔开话题,邀请芳姐晚上一起去吃饭,芳姐不去。她老公也在这个地方上班,两人很少在外面吃饭,就连中午都是自己做好了饭带过来的。
实在是没办法了,才在外面对付一口,省钱省得厉害得很。但在老家,两人已经盖上别墅了。
秀姐更舍不得林夕了,这么合拍的饭搭子往后上哪儿找呢?
下午秀姐忙了起来,芳姐趁着这个功夫找到林夕道:“小夕,你最近小心一点王总。”
王总是个色中饿鬼,建材城里被他霍霍的小姑娘不在少数,林夕最讨厌的就是这种人。
她皱起眉头:“我跟王总面都没有见到过几次,他怎么会注意到我?”
林夕自认为自己是有些美貌的,但是她并不爱打扮,每天上班的妆都是气垫+口红。正是因为如此,她的美貌在建材城里属实是排不上号,比她好看的多了去了。
芳姐看了林夕那清丽温婉的面容,心里啧了一声,感觉林夕真的是对她自己的美貌一无所知。
“我听办公室那边的人讲,最近何春上那边去,总是有意无意说起你呢。还给王总看你的照片。”跟大多数正常女性一样,芳姐对出轨男跟知三当三的女人没有任何好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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