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章 金阳,我回来了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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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武迪便看到了我,他立马对我道了声:“锐哥,你回来了!”
丁武迪的语气,充满尊敬的意味,看的出来,他心目中,我是不可动摇的老大,我冲着他点了下头,算是基本的礼貌。
在这个学校,丁武迪算得上是震撼式的风云人物,当初在大一,他是大一的老大,单挑王,到了大二,他依旧是大二的老大,如今,丁武迪已然就是大三的老大了,他的威慑力,不容置疑,不管新生还是老生,几乎没有认不出他的。
此刻,连丁武迪这个大三老大都对我毕恭毕敬,很明显,我这个霸主的权威十分强大。这一下就相当于给了所有人一个明示,谁都不能撼动我这个霸主之位。
丁武迪在跟我打了声招呼后,再扫视了一下四周,他好像发现了什么,立马对着栋子道:“栋子,你又为了你表弟闹事吗?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低调点,你怎么不听呢?”
丁武迪的语气,满是责备之意,看来,栋子这段时间,确实太过于张扬了,才会让丁武迪都忍不住多次训斥他,不过,栋子和丁武迪之间,本身交集就不大,他肯定不会听丁武迪的,即使现在丁武迪说他,他都表现很不爽,但他却没敢反驳。
看着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议论声也是越来越大,我顿了下,才对丁武迪道:“没事,一点误会,大家都散了吧,我先回寝室了!”
说完,我戴上了墨镜,径自的离开了。
所有人都在目送我,繁杂的议论声再次响起,但我充耳不闻,只加快脚步,迅速离开,我不想在这么多人面前,管教自己的兄弟,伤了他们的颜面,也等于失了自己的风度,要收拢人心,就必须懂得如何对待自己人。
不过,这件事,也算是给我敲响的一个警钟,用人,一定要谨慎,现在的学生势力,太不稳定,不团结,有时候义气根本大不过他们内心的**,所以,这一次我回来了,我的目标是混社会,那么,我必须弄出个规定来,在挑选兄弟上,也要变得更加严格,我现在需要的,是可以陪我上刀山的兄弟,而不是只会利用我的威名作威作福的兄弟。
不一会儿,我就回到了寝室。
我的回归,在学校刮起了一阵旋风,几乎全校的人都听说了,我回来了,所以,在我回寝室没多久,我的寝室,就人满为患,很多以前的兄弟,都来跟我打招呼,我礼貌性的跟所有兄弟都打了个过场。
随后,栋子也灰溜溜的回来了,一来就跟我道歉,态度还蛮诚恳,在这么多人面前,我也没多说什么,只告诫了他一句,做人要低调。
大约半小时后,我让过来跟我打招呼的兄弟先回去了,等人群全部散去,我便简单的整理了下自己的东西,整完之后,我立马掏出手机,打给美男子。
对我来说,目前最信任最铁的兄弟,就是美男子,所以,不管是整理学校的势力,还是我要踏入社会的打算,都要跟美男子商量,在混的经验上,美男子也比我足,毕竟,他的名声,可不是靠他的脸堆起来的,而是靠他自己,实实在在打出来的。
但,我接连打了两次电话,美男子都没接,这让我有点不解了,按理说,我的电话,美男子不可能不接的,隐隐的,我感觉美男子发生了什么事,于是,我立即出了寝室,准备去隔壁的师范大学,找美男子。
走在路上,我又遇到了马尾辫和女胖子,她们正推着自行车,走在我的前面,我隐隐听到,她们俩在说话,似乎是在讨论我,等我走近后,刚好听到女胖子打趣马尾辫道:“萱萱,真的没有想到,你竟然让学校霸主占了便宜,这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呀,你赶紧找上他,让他对你负责,这样的话,你在学校得多风光呀!”
马尾辫听完,羞涩的骂了句:“去你的!”
这时,我已然走到了他们的身边,立刻,这两个小学妹就惊了,特别是马尾辫,脸一阵羞红,我看着马尾辫,很客气的说了句:“美女,我能借下你的自行车吗?”
去师范大学,走路的话,还是比较费时的,刚好这两个也算得上是熟人,我也就舔着脸借个自行车图个方便,这马尾辫姑娘也好说话,直接就答应了我。
我轻声说了句:“谢谢!”就从她手里接过自行车,随即,我骑上自行车,直奔师范大学。
没一会儿,我的自行车就杀入了师范大学校园内,这个学校,在我是癞蛤蟆的时候,来过多次,那时,我很向往这个地方,也羡慕这里的学子,而今天,再到这里,已然没了那些感慨,只是有些惘然,没想到,自己以前还会为了苏雪静,天天跑这学校,那时我纯粹是一片好心,还是对苏雪静有幻想?或许,真的有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心吧!
时过境迁,如今一切都已物是人非了,苏雪静,也彻底的成了我心中的过客,她再也不是那个令我心动的女孩,再也激不起我心中的涟漪。
我没有在这里多做耽搁,直接就准备问个人,打听下美男子的寝室,不过,没等我问,路人的议论声就传了来,说杨金阳在篮球场跟人发生了冲突,很多人闻讯跑去看。
一听到这,我立马快速蹬着车,匆匆的赶往篮球场。
老远的,我就看到,偌大的篮球场,已然人山人海,想不到,师范大学的学生,也是这么爱凑热闹。
由于人墙太厚,我没法骑快,只得不停的按铃,刺耳的铃声疯狂的响着,前面的人墙不自觉的为我让开了道,我透过这条道,一路往前骑,骑进了篮球场,骑到了事发地点。
此刻,映入我的眼帘的,是两方对峙的人,其中一伙,以美男子泥鳅为首,泥鳅的脸上还挂了点彩,而另一边,也有两个老熟人,那就是,宋文明,以及跟在他身边的苏雪静。
不过,那一伙人的领头人,显然不是宋文明,而是一个高大威猛,魄力十足的男生,这个人,一看就很不凡,毕竟,美男子现在都大三了,肯定是大三的老大,能够跟美男子作对的人,肯定不多,更重要的是,美男子和泥鳅,好像还吃瘪了。
但,我不管对方是谁,我也不在乎,只一路蹬着我的车子,快速的飙进了他们对峙的空间,本来,他们两帮人的战势一触即发,眼看就要打起来了,但随着我自行车铃声的不断响起,所有人都将目光投向了我这个不速之客,甚至还有人忍不住爆粗口,说哪个不怕死的,敢把车子往这骑,不要命了。
我无视一切,横冲直撞的骑进了战场,在他们两帮人对峙中间的那一片空地上,我以一个十分霸气的姿势刹住了车。随即,我一脚踩地,一脚留在自行车的脚踏板上,然后摘下墨镜,看向美男子,轻轻咧了下嘴,豪气道:“金阳,我回来了!”
,丁武迪便看到了我,他立马对我道了声:“锐哥,你回来了!”
丁武迪的语气,充满尊敬的意味,看的出来,他心目中,我是不可动摇的老大,我冲着他点了下头,算是基本的礼貌。
在这个学校,丁武迪算得上是震撼式的风云人物,当初在大一,他是大一的老大,单挑王,到了大二,他依旧是大二的老大,如今,丁武迪已然就是大三的老大了,他的威慑力,不容置疑,不管新生还是老生,几乎没有认不出他的。
此刻,连丁武迪这个大三老大都对我毕恭毕敬,很明显,我这个霸主的权威十分强大。这一下就相当于给了所有人一个明示,谁都不能撼动我这个霸主之位。
丁武迪在跟我打了声招呼后,再扫视了一下四周,他好像发现了什么,立马对着栋子道:“栋子,你又为了你表弟闹事吗?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低调点,你怎么不听呢?”
丁武迪的语气,满是责备之意,看来,栋子这段时间,确实太过于张扬了,才会让丁武迪都忍不住多次训斥他,不过,栋子和丁武迪之间,本身交集就不大,他肯定不会听丁武迪的,即使现在丁武迪说他,他都表现很不爽,但他却没敢反驳。
看着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议论声也是越来越大,我顿了下,才对丁武迪道:“没事,一点误会,大家都散了吧,我先回寝室了!”
说完,我戴上了墨镜,径自的离开了。
所有人都在目送我,繁杂的议论声再次响起,但我充耳不闻,只加快脚步,迅速离开,我不想在这么多人面前,管教自己的兄弟,伤了他们的颜面,也等于失了自己的风度,要收拢人心,就必须懂得如何对待自己人。
不过,这件事,也算是给我敲响的一个警钟,用人,一定要谨慎,现在的学生势力,太不稳定,不团结,有时候义气根本大不过他们内心的**,所以,这一次我回来了,我的目标是混社会,那么,我必须弄出个规定来,在挑选兄弟上,也要变得更加严格,我现在需要的,是可以陪我上刀山的兄弟,而不是只会利用我的威名作威作福的兄弟。
不一会儿,我就回到了寝室。
我的回归,在学校刮起了一阵旋风,几乎全校的人都听说了,我回来了,所以,在我回寝室没多久,我的寝室,就人满为患,很多以前的兄弟,都来跟我打招呼,我礼貌性的跟所有兄弟都打了个过场。
随后,栋子也灰溜溜的回来了,一来就跟我道歉,态度还蛮诚恳,在这么多人面前,我也没多说什么,只告诫了他一句,做人要低调。
大约半小时后,我让过来跟我打招呼的兄弟先回去了,等人群全部散去,我便简单的整理了下自己的东西,整完之后,我立马掏出手机,打给美男子。
对我来说,目前最信任最铁的兄弟,就是美男子,所以,不管是整理学校的势力,还是我要踏入社会的打算,都要跟美男子商量,在混的经验上,美男子也比我足,毕竟,他的名声,可不是靠他的脸堆起来的,而是靠他自己,实实在在打出来的。
但,我接连打了两次电话,美男子都没接,这让我有点不解了,按理说,我的电话,美男子不可能不接的,隐隐的,我感觉美男子发生了什么事,于是,我立即出了寝室,准备去隔壁的师范大学,找美男子。
走在路上,我又遇到了马尾辫和女胖子,她们正推着自行车,走在我的前面,我隐隐听到,她们俩在说话,似乎是在讨论我,等我走近后,刚好听到女胖子打趣马尾辫道:“萱萱,真的没有想到,你竟然让学校霸主占了便宜,这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呀,你赶紧找上他,让他对你负责,这样的话,你在学校得多风光呀!”
马尾辫听完,羞涩的骂了句:“去你的!”
这时,我已然走到了他们的身边,立刻,这两个小学妹就惊了,特别是马尾辫,脸一阵羞红,我看着马尾辫,很客气的说了句:“美女,我能借下你的自行车吗?”
去师范大学,走路的话,还是比较费时的,刚好这两个也算得上是熟人,我也就舔着脸借个自行车图个方便,这马尾辫姑娘也好说话,直接就答应了我。
我轻声说了句:“谢谢!”就从她手里接过自行车,随即,我骑上自行车,直奔师范大学。
没一会儿,我的自行车就杀入了师范大学校园内,这个学校,在我是癞蛤蟆的时候,来过多次,那时,我很向往这个地方,也羡慕这里的学子,而今天,再到这里,已然没了那些感慨,只是有些惘然,没想到,自己以前还会为了苏雪静,天天跑这学校,那时我纯粹是一片好心,还是对苏雪静有幻想?或许,真的有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心吧!
时过境迁,如今一切都已物是人非了,苏雪静,也彻底的成了我心中的过客,她再也不是那个令我心动的女孩,再也激不起我心中的涟漪。
我没有在这里多做耽搁,直接就准备问个人,打听下美男子的寝室,不过,没等我问,路人的议论声就传了来,说杨金阳在篮球场跟人发生了冲突,很多人闻讯跑去看。
一听到这,我立马快速蹬着车,匆匆的赶往篮球场。
老远的,我就看到,偌大的篮球场,已然人山人海,想不到,师范大学的学生,也是这么爱凑热闹。
由于人墙太厚,我没法骑快,只得不停的按铃,刺耳的铃声疯狂的响着,前面的人墙不自觉的为我让开了道,我透过这条道,一路往前骑,骑进了篮球场,骑到了事发地点。
此刻,映入我的眼帘的,是两方对峙的人,其中一伙,以美男子泥鳅为首,泥鳅的脸上还挂了点彩,而另一边,也有两个老熟人,那就是,宋文明,以及跟在他身边的苏雪静。
不过,那一伙人的领头人,显然不是宋文明,而是一个高大威猛,魄力十足的男生,这个人,一看就很不凡,毕竟,美男子现在都大三了,肯定是大三的老大,能够跟美男子作对的人,肯定不多,更重要的是,美男子和泥鳅,好像还吃瘪了。
但,我不管对方是谁,我也不在乎,只一路蹬着我的车子,快速的飙进了他们对峙的空间,本来,他们两帮人的战势一触即发,眼看就要打起来了,但随着我自行车铃声的不断响起,所有人都将目光投向了我这个不速之客,甚至还有人忍不住爆粗口,说哪个不怕死的,敢把车子往这骑,不要命了。
我无视一切,横冲直撞的骑进了战场,在他们两帮人对峙中间的那一片空地上,我以一个十分霸气的姿势刹住了车。随即,我一脚踩地,一脚留在自行车的脚踏板上,然后摘下墨镜,看向美男子,轻轻咧了下嘴,豪气道:“金阳,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