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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了在养鸡场的那个夜晚。自己喝光了小吴的血,也曾经产生了想要吃肉的念头。但他还是没有那样做。
这会不会是我的自控能力比较强?
或者,是因为我注射了太多的抗生素?
侵入体内的病菌如果影响到大脑,会对寄主造成思维混乱。也许,陈婆进食生肉的行为,就是病毒感染所导致?
夜深了。
看着远处亮起来的路灯,还有熙熙攘攘的人群,刘天明冷漠的脸上,忽然浮现出一丝诡异的笑。
被感染的并不只是我一个人。
我并不孤单。
我还有同类。
面对同样危险的问题,多一个人帮助解决,总是好的。
……
深夜里的医院,从来都是众多恐怖故事的发生地。到处都能闻到的消毒水气味,还有医生护士乃至墙壁上太多的白颜色,总是令人浮想联翩。
只要是护士,就免不了要值夜班。郑小月也是这样。
二十三点过后,医院里的人就变得很少。走廊上空荡荡的,病房里陪床的家属也靠在椅子上休息。透过窗户望出去,灯火璀璨的城市刚刚进入最为热闹的娱乐时间。只有这里,被无边无际的沉闷与静默笼罩着。
郑小月换上了一身质地柔软的便装。这件衣服不是正式的医院着装,而是她从外面买来,款式与正规护士服很类似,却没有那种令人难受的拘束感。
既然是值夜班,那就尽量让这份工作变得舒服一些。这种时候,没人会对着装方面说三道四,反正病房里的病人都认识郑小月,有什么问题也会按下床头的呼叫器。只要有人负责晚上发药和管理,穿什么做什么,那都是别人的自由。就算是穿着情趣内衣上班,也完全没有问题。
斯蒂芬。金的小说看起来很过瘾。郑小月对于恐怖推理题材的书籍从来都很喜欢。封面上血淋淋的黑色骷髅图案在她看来就是个笑话。非但与小说内容没有半点关系,而且头骨位置也严重错位。如果世界上真有人长着这么一颗脑袋,那么他的肌肉组织肯定会在短时间内全部坏死。
桌子上放着一袋撕开的小熊饼干,郑小月翘着二郎腿,津津有味嚼着嘴里的甜食。就在情节最紧张,也最为关键的时候,护士站斜对面的电梯灯亮了,传来无比惊悚的“叮铃”声。
这声音实在太突然,郑小月被吓得从椅子上跳起来,手里的小说也差点儿滑落。
普通平常的事情,往往会在关键时候把人吓死。
电梯门朝着两边缓缓开启,出现了油头滑脑的孟奇。他左右看看,目光迅速锁定了站在柜台里面的郑小月。然后两边嘴角向上弯曲,露出一个非常夸张的笑,右手从背后露出来,举着一把鲜艳欲滴的红色玫瑰花。
郑小月扶正了头顶歪倒的护士帽,很是恼怒地看了孟奇一眼。她深深吸了口气,强忍着想要冲出去揪住孟奇衣领狠狠暴打一顿的冲动,尽量用平缓的语气说:“你来的不是时候。李洁馨今天不上夜班。”
上次外出回来,李洁馨就兴高采烈地告诉郑小月:孟奇说了,要做她的男朋友。
至于那天晚上都发生了些什么事情,郑小月懒得管,也懒得去问。不过,看得出来,与从前相比,李洁馨身上有了不少变化。凭着女性的直觉,还有医科女生的生理认识,郑小月觉得李洁馨恐怕已经不是处女。
管那么多做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孟奇“嘿嘿嘿嘿”笑得很贱。他把手中的玫瑰花直接递到郑小月面前,声音压得有些低,充满了欲望和诱惑:“我知道她今天不上班。我是专门过来找你的。”
郑小月侧过身子,斜着眼睛,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我又不是你女朋友,你找错人了。”
说着,她很不高兴地白了孟奇一眼,重新坐下,自顾看着手上的小说。
护士站旁边就是进出口。那是一块能够折叠的塑料平板。透过下面的空档,孟奇看到郑小月穿着拖鞋,玉笋般的肉色丝袜小脚悬在空中摇晃着,白中带粉,极薄的肉色丝袜穿在腿上若有若无,仅从脚趾前端才能看出穿着丝袜。她纤巧白细的玉足上脚趾排列整齐。
看书的女人通常给人很文静的感觉。
在这种时候,孟奇忽然觉得自己以往的审美观被彻底颠覆。他一直觉得暴露性感的女人最能吸引目光。现在才发现,像郑小月这种穿着居家服,透出一种知性美的女人,才是充满了无限的诱惑力。是的,这种魅力能够让男人浮想联翩,在脑子里无限放大,也最为贴近生活。
想起了在养鸡场的那个夜晚。自己喝光了小吴的血,也曾经产生了想要吃肉的念头。但他还是没有那样做。
这会不会是我的自控能力比较强?
或者,是因为我注射了太多的抗生素?
侵入体内的病菌如果影响到大脑,会对寄主造成思维混乱。也许,陈婆进食生肉的行为,就是病毒感染所导致?
夜深了。
看着远处亮起来的路灯,还有熙熙攘攘的人群,刘天明冷漠的脸上,忽然浮现出一丝诡异的笑。
被感染的并不只是我一个人。
我并不孤单。
我还有同类。
面对同样危险的问题,多一个人帮助解决,总是好的。
……
深夜里的医院,从来都是众多恐怖故事的发生地。到处都能闻到的消毒水气味,还有医生护士乃至墙壁上太多的白颜色,总是令人浮想联翩。
只要是护士,就免不了要值夜班。郑小月也是这样。
二十三点过后,医院里的人就变得很少。走廊上空荡荡的,病房里陪床的家属也靠在椅子上休息。透过窗户望出去,灯火璀璨的城市刚刚进入最为热闹的娱乐时间。只有这里,被无边无际的沉闷与静默笼罩着。
郑小月换上了一身质地柔软的便装。这件衣服不是正式的医院着装,而是她从外面买来,款式与正规护士服很类似,却没有那种令人难受的拘束感。
既然是值夜班,那就尽量让这份工作变得舒服一些。这种时候,没人会对着装方面说三道四,反正病房里的病人都认识郑小月,有什么问题也会按下床头的呼叫器。只要有人负责晚上发药和管理,穿什么做什么,那都是别人的自由。就算是穿着情趣内衣上班,也完全没有问题。
斯蒂芬。金的小说看起来很过瘾。郑小月对于恐怖推理题材的书籍从来都很喜欢。封面上血淋淋的黑色骷髅图案在她看来就是个笑话。非但与小说内容没有半点关系,而且头骨位置也严重错位。如果世界上真有人长着这么一颗脑袋,那么他的肌肉组织肯定会在短时间内全部坏死。
桌子上放着一袋撕开的小熊饼干,郑小月翘着二郎腿,津津有味嚼着嘴里的甜食。就在情节最紧张,也最为关键的时候,护士站斜对面的电梯灯亮了,传来无比惊悚的“叮铃”声。
这声音实在太突然,郑小月被吓得从椅子上跳起来,手里的小说也差点儿滑落。
普通平常的事情,往往会在关键时候把人吓死。
电梯门朝着两边缓缓开启,出现了油头滑脑的孟奇。他左右看看,目光迅速锁定了站在柜台里面的郑小月。然后两边嘴角向上弯曲,露出一个非常夸张的笑,右手从背后露出来,举着一把鲜艳欲滴的红色玫瑰花。
郑小月扶正了头顶歪倒的护士帽,很是恼怒地看了孟奇一眼。她深深吸了口气,强忍着想要冲出去揪住孟奇衣领狠狠暴打一顿的冲动,尽量用平缓的语气说:“你来的不是时候。李洁馨今天不上夜班。”
上次外出回来,李洁馨就兴高采烈地告诉郑小月:孟奇说了,要做她的男朋友。
至于那天晚上都发生了些什么事情,郑小月懒得管,也懒得去问。不过,看得出来,与从前相比,李洁馨身上有了不少变化。凭着女性的直觉,还有医科女生的生理认识,郑小月觉得李洁馨恐怕已经不是处女。
管那么多做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孟奇“嘿嘿嘿嘿”笑得很贱。他把手中的玫瑰花直接递到郑小月面前,声音压得有些低,充满了欲望和诱惑:“我知道她今天不上班。我是专门过来找你的。”
郑小月侧过身子,斜着眼睛,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我又不是你女朋友,你找错人了。”
说着,她很不高兴地白了孟奇一眼,重新坐下,自顾看着手上的小说。
护士站旁边就是进出口。那是一块能够折叠的塑料平板。透过下面的空档,孟奇看到郑小月穿着拖鞋,玉笋般的肉色丝袜小脚悬在空中摇晃着,白中带粉,极薄的肉色丝袜穿在腿上若有若无,仅从脚趾前端才能看出穿着丝袜。她纤巧白细的玉足上脚趾排列整齐。
看书的女人通常给人很文静的感觉。
在这种时候,孟奇忽然觉得自己以往的审美观被彻底颠覆。他一直觉得暴露性感的女人最能吸引目光。现在才发现,像郑小月这种穿着居家服,透出一种知性美的女人,才是充满了无限的诱惑力。是的,这种魅力能够让男人浮想联翩,在脑子里无限放大,也最为贴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