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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有血迹喷溅,都会被衣服遮挡黏附。所以只要是穿着比较厚的尸体,胸部受伤,都很少有明显喷溅状血迹。”
“那么,是什么人作案的呢?”侦查员问。
我直截了当地拍了桌子,说:“我认为凶手就是楼里的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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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为这单元门有门禁系统吗?”侦查员质疑道,“一个单元三十层,每层两户,六十户人家互不认识,如果有人尾随死者进入门禁门不也可以吗?比如说,那天晚上聚会的人,或者是聚会后约见了一些不正当关系的人,不都是可以进入门禁吗?而且,我们都觉得是熟人作案,生人是没法把死者骗到二楼到三楼的楼道里的。”
“不对吧。”大宝说,“如果是尾随进入后挟持,完全可以挟持到一楼楼梯下面啊。如果是熟人,也应该是坐电梯到死者家附近杀人啊。为什么要拉死者去二楼半?然后杀完人,再从二楼半拖回一楼扔污水井?这人脑子不好吧。”
“是啊。”我说,“我觉得凶手应该是在二楼半和死者偶遇,或是潜伏在那里,等死者到达后下手的。”
“如果是潜伏,那还不是熟人吗?”侦查员说。
我说:“可能是了解一些,但绝对不是熟人。我说过,死者被杀害后,是处于仰卧位了一段时间,然后被移尸的。在仰卧位的这段时间还不短。”
侦查员说:“哦?怎么判断出的呢?”
我说:“尸斑一般在人死亡后两到三小时就会出现,逐渐加重,在二十四小时基本稳定。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如果你把尸体再翻转一下,尸斑会重新在新的低下位置形成。这和尸斑的形成原理是有一定关系的。尸斑是因为死亡后,血管内的血液不再流动,血管通透性增强,血液就从血管里渗透出来到达皮下组织,在皮肤上透视出斑块状的红色。因为重力作用,血液总是往低下的位置沉积。翻动尸体,尸体就成了沙漏,尸斑就成了沙,会在新的低下位置出现。”
一口气说了一大堆,我有些口渴,清了清嗓子,接着说:“但如果死后三十六到四十八小时,沉积的血液就会浸染到软组织内,这个时间段被我们称为尸斑的浸染期。此时,尸斑在尸体上就固定了下来,不会再行变化。我们知道,本案的死者死于失血,虽然尸斑浅淡,好在尸体皮肤比较白,所以尸斑的红色依旧可以在皮肤上清晰透视。死者被我们发现的时候,是悬空挂在线缆上的。也就是说,尸体从入污水井开始,就一直是处于直立位的。如果死者死后立即被抛入污水井,那么尸斑应该在小腿和双足出现,因为小腿和双足才是尸体低下的位置。但我们检验的时候,发现死者小腿和双足并没有明显尸斑,在腰背部却有浅淡尸斑。这就说明死者死后,至少被处于仰卧位置停放了三十六个小时,尸斑在腰背部固定,然后才被抛尸。”
我顿了顿,接着说:“凶手敢把尸体放在楼道里这么长时间,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对这个楼很熟悉,知道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人在楼道里走动的;二是对死者并不熟悉,即使死者被人发现,也没有人会很快怀疑到他。至于后来移尸,应该是因为尸体开始发出尸臭了。发出尸臭,即便没有人走楼道,也会把楼道有尸体这个信息主动推送给住在这栋楼里的人。他为了延缓发案时间,才把尸体移走的。当然,这个小区人多眼杂,拖出楼去抛尸肯定不切实际,那么最好的位置就是楼下的污水井。知道楼下有污水井这个信息,也提示了凶手很熟悉这栋楼的结构,很有可能是这栋楼的住户。”
“嗯,我赞同。”侦查员说,“对楼道熟悉,对死者不熟悉,很符合这栋楼的邻居啊。不过,既然楼道没人走,为什么凶手和死者会在楼道里出现?死者为什么会走楼道?凶手又为什么会走楼道?”
便有血迹喷溅,都会被衣服遮挡黏附。所以只要是穿着比较厚的尸体,胸部受伤,都很少有明显喷溅状血迹。”
“那么,是什么人作案的呢?”侦查员问。
我直截了当地拍了桌子,说:“我认为凶手就是楼里的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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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为这单元门有门禁系统吗?”侦查员质疑道,“一个单元三十层,每层两户,六十户人家互不认识,如果有人尾随死者进入门禁门不也可以吗?比如说,那天晚上聚会的人,或者是聚会后约见了一些不正当关系的人,不都是可以进入门禁吗?而且,我们都觉得是熟人作案,生人是没法把死者骗到二楼到三楼的楼道里的。”
“不对吧。”大宝说,“如果是尾随进入后挟持,完全可以挟持到一楼楼梯下面啊。如果是熟人,也应该是坐电梯到死者家附近杀人啊。为什么要拉死者去二楼半?然后杀完人,再从二楼半拖回一楼扔污水井?这人脑子不好吧。”
“是啊。”我说,“我觉得凶手应该是在二楼半和死者偶遇,或是潜伏在那里,等死者到达后下手的。”
“如果是潜伏,那还不是熟人吗?”侦查员说。
我说:“可能是了解一些,但绝对不是熟人。我说过,死者被杀害后,是处于仰卧位了一段时间,然后被移尸的。在仰卧位的这段时间还不短。”
侦查员说:“哦?怎么判断出的呢?”
我说:“尸斑一般在人死亡后两到三小时就会出现,逐渐加重,在二十四小时基本稳定。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如果你把尸体再翻转一下,尸斑会重新在新的低下位置形成。这和尸斑的形成原理是有一定关系的。尸斑是因为死亡后,血管内的血液不再流动,血管通透性增强,血液就从血管里渗透出来到达皮下组织,在皮肤上透视出斑块状的红色。因为重力作用,血液总是往低下的位置沉积。翻动尸体,尸体就成了沙漏,尸斑就成了沙,会在新的低下位置出现。”
一口气说了一大堆,我有些口渴,清了清嗓子,接着说:“但如果死后三十六到四十八小时,沉积的血液就会浸染到软组织内,这个时间段被我们称为尸斑的浸染期。此时,尸斑在尸体上就固定了下来,不会再行变化。我们知道,本案的死者死于失血,虽然尸斑浅淡,好在尸体皮肤比较白,所以尸斑的红色依旧可以在皮肤上清晰透视。死者被我们发现的时候,是悬空挂在线缆上的。也就是说,尸体从入污水井开始,就一直是处于直立位的。如果死者死后立即被抛入污水井,那么尸斑应该在小腿和双足出现,因为小腿和双足才是尸体低下的位置。但我们检验的时候,发现死者小腿和双足并没有明显尸斑,在腰背部却有浅淡尸斑。这就说明死者死后,至少被处于仰卧位置停放了三十六个小时,尸斑在腰背部固定,然后才被抛尸。”
我顿了顿,接着说:“凶手敢把尸体放在楼道里这么长时间,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对这个楼很熟悉,知道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人在楼道里走动的;二是对死者并不熟悉,即使死者被人发现,也没有人会很快怀疑到他。至于后来移尸,应该是因为尸体开始发出尸臭了。发出尸臭,即便没有人走楼道,也会把楼道有尸体这个信息主动推送给住在这栋楼里的人。他为了延缓发案时间,才把尸体移走的。当然,这个小区人多眼杂,拖出楼去抛尸肯定不切实际,那么最好的位置就是楼下的污水井。知道楼下有污水井这个信息,也提示了凶手很熟悉这栋楼的结构,很有可能是这栋楼的住户。”
“嗯,我赞同。”侦查员说,“对楼道熟悉,对死者不熟悉,很符合这栋楼的邻居啊。不过,既然楼道没人走,为什么凶手和死者会在楼道里出现?死者为什么会走楼道?凶手又为什么会走楼道?”